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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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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面对全球经贸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等严峻形势,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求发展,强体固本,提档升级。同时强力推进转型创新发展,进行氢能全产业链布局。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7.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0%。公司控股的飞驰汽车产销两旺,销售收入和利润均大幅增长。飞驰汽车2019年上半年生产和加工车辆共计314辆,其中生产新能源车293辆,加工车21辆,实现收入36,120.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5.53%,实现净利润2,2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6.67%。公司在十三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中荣获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煤-焦-气-化传统能源产业,贴近市场,根据市场变化调整营销策略。公司以安全、环保、质量为重点,发挥公司规模大、质量优、铁运强的综合优势,组织产运销高负荷均衡生产,聚焦主业,补齐短板,开源节流和提质增效。上半年完成洗精煤104.26万吨,生产焦炭301.49万吨。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发展清洁能源,云锦天然气项目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润锦化工天然气项目已于今年上半年建成具备生产条件,能有效地解决了焦炉煤气高效利用问题,并为下一步低成本制氢奠定了基础。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合作的电容炭项目10吨/年中试线已建成投产,可连续稳定生产出高质量产品,初步评测技术性能和参数达国际先进水平,可替代进口。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线建设尚处于前期论证筹划阶段。电容炭产品应用广泛,前景广阔,用于航天、高铁、新能源车辆和军工等。根据发展需要,公司加大力度招聘大学生和专业人才,并组织进行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国家和行业政策导向,制订了“一点、一线、一网”的氢能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抓住国家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合理布局规划,高质量发展氢能源产业。公司在氢能源领域布局重点在粤港澳大湾区,在控股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氢燃料电池整车生产企业——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基础上,通过合作投资平台控股国内首家实现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膜电极MEA规模化生产的企业——鸿基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增资国内知名的燃料电池电堆生产商和国内全面的燃料电池系统供应商——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并在佛山和云浮两地控股两个从事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的公司。上半年,公司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及相关产业已取得较大成果,并在马来西亚砂拉越州成功上路运营。6月下旬,飞驰汽车陆续完成100台氢燃料电池物流车的交付工作,这是继2018年年末交付70台后的又100台,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飞驰汽车生产的8.6米FSQ6860FCEVGS型氢燃料电池城市客车被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明确为赛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车辆,为二青会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投资布局氢能源产业链,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为公司在嘉兴、青岛等经济发达地区布局氢能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焦化产业和氢能源产业存在强协同效应,一方面是氢能来源端:公司主营业务炼焦过程中释放的焦炉煤气中富含氢气(氢含量55%左右),焦炉煤气制氢是目前可实现的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率获得工业氢气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是应用和市场端:公司及控股股东主导产品煤焦钢,均属于大宗原材料,每年需要数千台重卡运输。公司控股的飞驰汽车研制的氢能重卡,具有环保无污染和长距离载量大等特点。公司定位变成综合能源供应商,从传统能源,LNG和氢能供应,加氢站网(包括LNG),氢能重卡制造到应用端市场(包括公司内部应用市场),形成氢能产业闭环,发展前景可观。随着国家氢能源政策逐步的成熟和氢能产业的稳健发展,公司也将继续脚踏实地的做好转型发展,公司的氢能源业务盈利能力将逐步形成规模,逐步转型发展成为全国能源革命的排头兵。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与监管部门、投资者、媒体等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回复各方面的问询和提问,并协助控股股东采取措施降低负债,防范风险。同时,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方案:以2019年6月21日为授予日,计划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860.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72元/股。预留股份的授予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助于激发员工内生动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上半年新增一家子公司佛山市锦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10: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办公大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公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10: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办公大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成员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公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及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的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开始执行财会【2019】6号文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

  (3)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

  2、利润表

  (1)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2)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

  (3)利润表“研发费用”项目,增加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4)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明确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报备文件

  1、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9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人员调整的议案》;

  2、《章程修正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19年6月22日、2019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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