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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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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公司在“立足本土,服务全球”的经营方针指导下,不断建立和整合目标市场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82,435,620.3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217,091.97,同比略有下降,降幅为-4.89%。公司业务的稳步增长,主要源自于公司对“高质量、多品种、快捷、灵活的电子制造服务”的经营发展战略的坚持与落实。报告期内,来自全球细分市场的优质客户数量及产品种类均有快速增长。

  2019年,公司在营销体系、市场开拓、精细化管理、智能制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全面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

  1、营销体系

  2019年,公司秉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专注于高质量,多品种,快捷、灵活的电子制造服务,构建了新型的市场营销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产品定位、细分市场定位、营销渠道定位,进一步扩充营销队伍,投入资源,完成了新客户开发的数量目标,实现了销售额的持续增长。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在品牌营销、渠道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以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另外公司将全面升级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提升企业的业务管理能力,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协调企业与顾客间在营销和服务上的交互,向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体验,其最终目的是有利于吸引新客户、提高老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快速增加市场份额。通过CRM系统改善后的营销和服务流程,将为销售活动的成功提供有利保障。

  2、 市场开拓

  公司在拓展电子制造业务的同时,进一步地加强为客户提供产品研发、可制造性分析、测试开发、技术咨询及供应链整合等更多的增值服务。以工业控制产品、通讯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及高端消费电子产品为发展重点。

  公司当前在武汉设有子公司,在天津设有分公司,在上海、杭州、北京设有办事处,以拓展当地的业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多品种、快捷灵活的电子制造服务。

  公司依据新型的市场营销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销售管理体系,包括客户满意度管理系统及客户固定会议管理系统,通过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客户满意度,获得更多订单及口碑。

  3、 精细化管理

  公司“高质量、多品种、快捷、灵活的电子制造服务”业务模式对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无论在客户及项目信息化管理、供应链信息化管理、生产制程及品质信息化管理、产品开发信息化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都已经全面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了及时、完整、准确、有效的可视化管理,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为公司高质量、多品种、快捷、灵活的电子制造服务模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公司将在精细化分类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企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4、 智能制造

  2019年,公司导入ASM智能SMT软件系统,导入防错料和追溯系统,在接料的同时,可以实现两面物料同时架上设备,大大的减少了换线时间,提升了效率。

  2019年,公司进一步推进、完善智能仓储系统,除了原先的SMT7寸盘物料,通过LED亮灯系统,对物料进行自动储位分配、分类存储,实现了快速领料、先进先出等高效、精准的仓储管理,提升了仓库人员工作效率及准确度。

  2019年,对大项目Slammer进行精准智能化开发,完善了大项目的自动化生产,实现了产品从投产到成本的生产自动化流的工艺,提升了生产效率,提高了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的好评。

  2019年,完成了ERP的选型工作,并在5月份开始实施SAP项目,预计在2019年完成改造,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透明性,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企业形象。

  2019年,开发了与供应商ERP系统直接数据对接系统,可以和供应商直接进行EDI数据交换,提升预测及订单的及时传递和处理,减少浪费,提高管理效率。

  5、 国际化人才培养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球客户,加大与全球供应商的深入合作,公司一贯重视人力资源的国际化培养。员工通过参加定制化的内部培训、专业的外部培训(如:法国企顾司和香港大学的专业管理课程)、国外客户和供应商的商务拜访、国际电子展览会等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化运营与管理经验。公司通过发掘人才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将员工个人职业目标与企业发展需求合理匹配,促成员工个人价值和企业价值的高度统一。

  6、 风险管控

  2019年公司对各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进行了深入的梳理和修订,完善了包括内部审计制度、信用管控系统在内的内部控制框架。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和运行安全,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股东及相关利益方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39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4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使用不超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41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7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德龙”)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68元。截至2017年6月16日,公司共募集资金427,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459,433.96元,募集资金净额399,740,566.04元。

  截至2017年6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1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1,314.0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065.57万元,包括:(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982.74万元;(2)以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15,082.83万元。

  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487.1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72.71

  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581.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为:2,581.2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6月19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已包含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收入125.69万元(其中2017年收入:65.09万元,2018年收入:46.88万元,2019年半年度收入:13.72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1,547.02万元(其中2017年收益:32.27万元,2018年收益:1,041.34万元,2019年半年度收益:473.41万元)。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70,000,00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报告期内本年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4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7,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7,459,433.96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99,740,56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下列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备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投资额度在投资期内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内,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黄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相关文件,购买上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次拟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会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现金管理风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会超过12个月,同时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要求,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会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对投资产品给予保本承诺。

  (四)投资产品的管理:

  投资产品不会用于质押,且使用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予以存放募集资金及结算投资产品收益,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授权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六)投资产品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由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周期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使用不超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4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结合公司当前现金流状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管理的额度增加至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本次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投资产品品种:

  3.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业务进行的情况下购买同时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且不会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对投资产品给予保本承诺。

  3.2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业务进行的情况下除购买上述3.1规定的产品外,还可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更高的开放式组合产品。

  公司将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会超过12个月。

  4. 授权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5. 投资产品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与此同时,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4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年8月26日,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于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作出以下调整:

  1、将以前年度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和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务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将以前年度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应收款项,以新准则施行日(2019年1月1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对其进行业务模式评估,以其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对其进行测试,根据评估测试结果,将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继续以摊余成本计量。经评估与测试,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应收款项列报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报表格式编制 2019年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此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利润表中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原“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3380                                公司简称:易德龙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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