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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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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4               证券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66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7.17%,主要系去年同期土地处置收益5,861.94万元而本期无此事项;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承兑汇票到期比较集中及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呈现总体放缓态势,主要经济体增长动能不足。公司所属的保健按摩器械行业作为经济体的一部份,受经济整体下行的干扰,增速亦有所放缓。

  然而,基于按摩椅等保健按摩器械产品在全球各个国家的渗透率较低,尤其中国市场保有率不足1%的小基数下,随着“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大决策的推进,作为大健康产业重要组成部份的保健按摩器械行业,将迎来未来数十年可持续发展前景。基于良好的行业前景及公司在行业内二十余年积累,公司经营管理层坚定聚焦主业,制定多维度、长远的发展策略,带领公司穿越经济周期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品创新、全球经营、效率驱动”三大主轴,聚集产品开发创新,加快全球业务拓展,推动全价值链运营,以内生式增长,构建面向未来的可持续竞争能力。

  (1)坚持研发投入,加速研发成果的转化

  公司坚持研发投入,通过科技前沿阵地以色列、日本设立的研发中心,开展创新研究布局,领先科技打造高端产品体系。报告期内,第五代4D无刷马达按摩机芯和第六代智能酸痛检测技术,结合全新疲劳检测系统、AI智能按摩算法及个人健康云平台等新技术开发的AI御手温感大师椅推向市场测试的同时,公司同以色列合作的智能健康机器人OGAWA ROBO也开发成功,通过基于AI、IoT、健康检测等技术的协同,OGAWA ROBO同奥佳华AI御手温感大师椅打通了固有的产品边界,大大提高了AI御手温感大师椅与消费者、家庭的粘性和使用价值。

  在从事前沿技术研究的同时,公司同步加速研发成果的转化。报告期内,针对不同国家的消费者需求,公司向各个市场推出了系列热销产品。日本市场,通过整合日本发美利稻田、日电产(尼得科)的优势资源和技术,开发出新一代无刷马达3D按摩椅并销往日本,开创了中国按摩椅大批量销往日本的先河;韩国市场,基于“4D温感按摩机芯”平台开发的御手温感大师椅,因其精准穴位定位、仿真人手般的按摩手法,持续热销;台湾市场,瞄准当地需求而针对性开发的独特肩颈工型按摩、瑜珈舒展拉筋的摩术椅,满足了台湾消费者对高性价比专业按摩椅的需求;中国市场,搭载全新升级3D机芯系统实现更加细腻按摩手法的智摩大师椅,在延续奥佳华大师椅经典外观质感的同时加入更加年轻时尚的设计,以更加亲民的价格极大满足了年轻精英人群需求。

  (2)推进全球化自主品牌与ODM,加快业务整合与拓展

  报告期内,在国内外经济波动环境下,公司持续推进全球自主品牌及ODM业务,2019年上半年收入总体增长11.01%。公司自主品牌业务增长15.42%,其中中国奥佳华“OGAWA”、美国“COZZIA”和台湾“FUJI”自有品牌分别实现22%、19%及14%的增长。ODM业务中美国业务因中美贸易战影响客户谨慎下单、中国共享按摩椅业务放缓影响了部份业务,但公司在韩国、日本及德国市场的开拓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分别取得了29%、30%及51%的良好增长态势。公司全球化自主品牌与ODM业务在各个市场较为均衡的布局,极大提升了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使公司业务发展的空间更具有弹性。

  公司经营管理层坚定公司所属的保健按摩器械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也相信中国市场将是未来最有前景的市场。报告期内,经过更深入的市场洞察和消费需求分析后,公司加快了中国市场高端品牌奥佳华“OGAWA”渠道融合、线上线下协同共进的新零售布局调整,同时,正式推出了定位于中国大众消费市场的第二品牌轻松伴侣“ihoco”,与定位高端的奥佳华“OGAWA”品牌形成互补,完善公司在中国市场消费分级大趋势下的品牌布局。

  (3)培养内生动力,推动按摩椅全价值链运营

  公司按摩椅业务自2017、2018连续两年年增长超55%至今,公司按摩椅年销售额已突破20亿,年销量超36万台,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按摩椅研发制造基地,按摩椅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是公司自主品牌发展及全球化经营的基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打造“一切为市场创造价值的决策力、一切为市场服务的行动力”的市场思维,强调以市场驱动模式重新塑造按摩椅全价值链,打通业务、技术、制造、供应链及品质全产业链,响应用户需求与痛点,抓住机遇、突破瓶颈,主动构建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导向的商业模式。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上半年,新增合并单位3家:福建怡和电子有限公司、厦门美蝶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云享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68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5.70万份。

  2、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0万股,其中5.20万股回购价格为8.54元/股,0.50万股回购价格为11.46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6,125.25万股减至56,119.55万股。

  2019年8月27日,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7月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张剑英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8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余玉琳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5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6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柯顺芬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年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颜素银女士、庄秀兰女士、廖清香女士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9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郑文红、海春光、周杨、桂杨勇、汪定文、陈威豪、徐绍华、刘韦志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9年6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钟峰、韩达欣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4 元/股;鉴于激励对象提交《股票期权放弃行权声明》,自愿无条件放弃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次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293.10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9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刘博、陈德元、赵业华、陈长锴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7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5.2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54 元/股,预留授予的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4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激励对象刘博、陈德元、赵业华、陈长锴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人员已不再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5.7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7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5.2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54 元/股,预留授予的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46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125.25万股减至56,119.55万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后续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完成注销及回购注销后,不影响后续计划的实施,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以此作为优化企业管理制度的手段,更好地推动公司发展。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核实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

  公司激励对象刘博、陈德元、赵业华、陈长锴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刘博、陈德元、赵业华、陈长锴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70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0万股。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刘博、陈德元、赵业华、陈长锴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70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0万股。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注销/回购并注销事项均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回购原因、依据、数量和价格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并注销事项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关注销登记事宜。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69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向17家银行申请总额为54.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4号)。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增加5.00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公司拟向银行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上述增加授信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70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1日~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15:00~2019年9月12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6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登记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郑家双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4”;投票简称为“奥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65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9年8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下午14: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刘博、陈德元、赵业华、陈长锴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70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0万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郑文红、海春光、周杨、桂杨勇、汪定文、陈威豪、徐绍华、刘韦志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郑文红、海春光、周杨、桂杨勇、汪定文、陈威豪、徐绍华、刘韦志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共计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145.75万股减少为56,133.75万股,注册资本将由56,145.75万元减少为56,133.75万元;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现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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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董事会将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2019年银行授信额度5.00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关于增加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6、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71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刘博、陈德元、赵业华、陈长锴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其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70万份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0万股。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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