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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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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安排,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一系列政策和举措预示着党和政府坚定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的决心,公司所处生态环保行业得到持续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此外,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部署推进基建补短板,并出台一系列鼓励措施,2019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重提“六个稳”,随着供给侧结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长江经济带建设、“粤港澳 ”大湾区等国家战略规划地有效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快,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在市政建设、市政绿化方面积极开展相关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资深的行业经验、丰富的资源、优秀的技术管理团队,牢牢把握机会,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充分发挥综合竞争优势,不断创新业务开拓模式,秉承稳健踏实的发展理念,保持健康良好的财务状况,扩充业务内涵,致力于成长为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综合实力最强的企业之一。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品牌美誉度进一步提高。

  截止2019年7月底,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中标项目16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40,507.7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88%;累计新签订项目合同12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92,107.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53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307,900.5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478,670.82元,与上年同期增长11.43%。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310,195,378.25元,比去年末增长12.44%;净资产2,765,265,277.96元,比去年末增长5.84%。

  (二)2019年上半年重要事项回顾

  1、优化业务结构并积极开拓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生态湿地修复领域的先发优势,继续聚焦主业,大力开拓市场。同时,公司坚持业务优化和升级战略,不断拓宽业务覆盖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国家储备林和沙漠公园项目,主动把握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等政策机遇。目前,公司在国储林、沙漠公园领域的拓展进一步深入,公司青海省德令哈市蓄集乡陶斯图村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漯河市郾城区国储林项目均按计划正常建设推进中。报告期内,公司与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江西省鹤栖绣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文旅项目框架协议,并于2019年8月预中标蒙山县夏宜瑶族乡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公司业务版图得以进一步扩张,标志着公司产业布局迈入了新的征程。公司各项业务协同发展、共融共赢,有助于逐步实现生态建设大行业的全面覆盖、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品牌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着眼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与当地综合实力较强的施工设计企业寻求全面深入的合作机会,借助合作方在当地的资源优势承揽优质项目,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增强。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地区的市政建设及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进入全面提速阶段,公司将顺势而为,发挥地理位置优势,为业务承揽提供强支撑。

  2、积极布局产业链资源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态环保领域积极探寻产业链纵向整合、横向并购的机会,在主营业务范围持续稳健增长的前提下,筹划资质补齐、外延拓展等工作以丰富公司产业内涵,成功取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同时,公司主动探索在生态文旅领域的合作模式,为公司延伸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埋下伏笔。

  3、完善企业风险控制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完善风控机制并加强建设风控部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居首位的就是“坚决打好防范重大风险”,国家要防范风险,企业也要防范风险。尤其是我们公司所处的园林工程行业,园林工程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财务风险关系到工程施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高度重视风控部门的建设工作,风险控制中心下设法务部、决算审核部、应收款清理部、综合部,所属员工由法律、审计、资金管理、财务、业务等专业人士组成,保障了公司承揽项目的优质并规避了项目的高风险,为公司业绩的稳步健康增长保驾护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始终保持较为良好的现金流和低负债水平。

  4、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019年上半年,贸易摩擦不确定性不断增加,为稳定和提振市场信心,更重要的是,为完善员工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我们适时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19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使公司员工能够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从而帮助公司在实现生态修复大行业全面覆盖的过程中取得更好的业绩。

  5、继续推行全国布局的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贯彻执行扎根江苏、布局全国的战略规划,充分利用跨区域管理运营优势,在全国范围广泛积极地开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主要位于华中、华南、华北地区,公司业务版图覆盖面稳步增加,有助于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高。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6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7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6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根据2019年5月28日的《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19年6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5元(含税)现金股利,2019年6月4日为除权除息日。

  根据《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4.16元/股调整为24.01元/股。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席惠明、章建良、马晓红、童少波、席晨超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4、《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1)。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6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7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6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根据2019年5月28日的《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19年6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5元(含税)现金股利,2019年6月4日为除权除息日。

  根据《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4.16元/股调整为24.0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6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311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69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4,44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登记费、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97,429,084.9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7,012,915.10元。

  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公司共支付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承销费不含税76,650,000.00元,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并将公司募集资金余额957,792,000.00元于2017年08月28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账号4084601001000872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账号5180390000004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账号81120010134003562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账号8110501012400948683开立的存款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94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233,459,570.25元,加上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产品理财的收益2,293,202.06元、募集资金账户的协议存款利息收入459,623.35元,扣除募集资金户的的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30.00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233,354,294.31元。

  2、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2019年6月30日存储情况表金额单位:元

  ■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5180390000004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门支行32200061001801803892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811050101240094868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51881200000564。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实际执行进度,公司将暂时不使用的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进行管理。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233,354,294.31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2019年上半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3,459,570.2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8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向苏州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2017年第467号结构性存款,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2017年第467号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4,500万④预期收益率:4.1%⑤起息日:2017年9月19日⑥到期日:2017年12月19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7年12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2.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向兴业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企业结构性存款,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企业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4,500万④预期收益率:3.83%⑤起息日:2017年9月20日⑥到期日:2017年12月20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7年12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3.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986期人民币结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986期人民币结构理财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25%⑤起息日:2017年9月21日⑥到期日:2017年12月21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7年12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4.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982期人民币结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982期人民币结构理财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认购金额:人民币70,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25%⑤起息日:2017年9月22日⑥到期日:2017年12月22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7年12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5.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向兴业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③认购金额:人民币4,500万④预期收益率:4.9%⑤起息日:2018年1月4日⑥到期日:2018年4月4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4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6.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向交通银行无锡东门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②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0万④预期收益率:4.95%⑤起息日:2018年1月8日⑥到期日:2018年4月9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4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7.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向苏州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2018年第51期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9%⑤起息日:2018年1月9日⑥到期日:2018年4月9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4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8.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715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认购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95%⑤起息日:2018年1月10日⑥到期日:2018年4月10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4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9.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767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9%⑤起息日:2018年1月12日⑥到期日:2018年4月12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4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10.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向交通银行无锡东门支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78天②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75%⑤起息日:2018年4月11日⑥到期日:2018年6月28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6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11.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向苏州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2018年第397期结构性存款(产品编码:201804083M0020001028)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60%⑤起息日:2018年4月10日⑥到期日:2018年6月10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6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12.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向兴业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40%⑤起息日:2018年4月9日⑥到期日:2018年6月28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6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13.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71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认购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65%⑤起息日:2018年4月13日⑥到期日:2018年6月28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6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14.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698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70%⑤起息日:2018年4月13日⑥到期日:2018年6月29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6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15.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向兴业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03%⑤起息日:2018年7月20日⑥到期日:2018年9月28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9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16.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106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44%⑤起息日:2018年7月23日⑥到期日:2018年9月28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9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17.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向苏州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2018年第683期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40%⑤起息日:2018年7月24日⑥到期日:2018年9月24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9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18.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108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40%⑤起息日:2018年7月25日⑥到期日:2018年9月28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9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向兴业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3.49%⑤起息日:2018年10月25日⑥到期日:2018年11月26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11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2.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253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3.65%⑤起息日:2018年10月25日⑥到期日:2018年11月26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11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3.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向苏州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2018年第902期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4.00%⑤起息日:2018年10月26日⑥到期日:2018年11月26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11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4. 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265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②产品类型: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3.65%⑤起息日:2018年10月31日⑥到期日:2018年12月1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8年12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5.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515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3.95%⑤起息日:2019年3月13日⑥到期日:2019年6月14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9年6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6.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向交通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05天②产品类型:保本期限结构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3.93%⑤起息日:2019年3月15日⑥到期日:2019年6月28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9年6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7.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向苏州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2019年第181期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3.93%⑤起息日:2019年3月19日⑥到期日:2019年5月19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9年5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8.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向苏州银行无锡分行购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名称:2019年第322期结构性存款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④预期收益率:3.93%⑤起息日:2019年5月31日⑥到期日:2019年6月30日。该理财到期收益已于2019年6月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目前承接的项目主要以市政工程及相配套的景观绿化为主,主要使用一般性苗木较多、珍稀苗木较少。并且在经营逐渐扩大的过程中,公司目前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包括浙江、河南、广西、河北、陕西等省市各地,公司发现苗木在运输过程中易有损耗,在当地就近采购更有利于公司节省成本。

  同时,公司近期承接了大量项目,如今年4月中标的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EPC项目,中标价约41亿元,今年2月预中标中华大道(京港澳高速往东-驿城区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预估投资总价16亿元。大量的项目承做和运营需要公司大量流动资金的支持,以保证项目顺利的开展。综上,公司终止对“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的投入,并将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19年4月18日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70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已取得公司董事会的合法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详述如下:

  一、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2018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东珠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江苏东珠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3、2018年2月10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江苏东珠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东珠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江苏东珠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首次授予对象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各项授予条件已满足,同意以2018年6月26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38.6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东珠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首次授予对象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股权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同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江苏东珠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9、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16元/股调整为24.01元/股。

  10、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等,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2019年5月28日的《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19年6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5元(含税)现金股利,2019年6月4日为除权除息日。

  根据《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5元(含税)现金股利。根据上述计算方式得出:

  P=24.16元-0.15元=24.01元

  因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4.16元/股调整为24.01元/股。

  综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予以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7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会计准则实施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

  2、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3、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4、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修订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业务发生时按新会计准则要求核算。

  2、财务报表格式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4)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进行的合理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无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要求而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政策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3359                                公司简称:东珠生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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