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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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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坚定以精品IP为核心的理念,采取“短、中、长期”的阶梯化发展策略,紧跟市场变化和用户需求,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与子公司一体化协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现有IP变现、手游业务的研发和精细化运营,充分挖掘老产品的长尾市场效应。同时,加速推进游戏业务出海步伐,借助海外市场的广阔空间促进游戏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41.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0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028.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87%,每股收益为0.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14%。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游戏业务

  游戏运营方面,2017年8月底国内上线的精品SLG手游《三国志2017》,最高冲到App Store畅销榜第5位,2017年11月登陆中国港澳台地区,最好成绩App store下载榜第3位、畅销榜第2位,GooglePlay下载榜第3位、畅销榜第4位。2018年5月登陆韩国市场,最好成绩为Apple store下载榜第7位、畅销榜第9位,Google Play下载榜第7位、畅销榜第12位;2018年8月登陆日本市场,最好成绩为App store下载榜第5位、畅销榜第21位,Google Play下载榜第5位、畅销榜第20位。该游戏荣获星耀360主办的年度最受期待游戏奖、腾讯应用宝颁发的新锐游戏奖、硬核年度人气游戏奖、金翎奖颁发的玩家最喜爱的移动网络游戏等。报告期内,《三国志2017》、《圣斗士星矢》等经典游戏延续稳定表现,其中《三国志2017》海外流水情况已全面超越国内市场。《三国志2017》的成功让公司看到了海外游戏市场的巨大潜力,也让很多公司认识到了凯撒文化的精品游戏研发能力。截止目前,公司已上线和正在研发游戏达30余款。

  游戏研发方面,2019年上半年,《火影忍者》、《妖精的尾巴》、《从前有座灵剑山》和《新三国志》(暂定名)等精品手游的研发已接近完成,正在寻求国内大的流量平台和重量级发行商洽谈合作发行事宜。

  在技术方面,公司紧跟新技术新趋势,积极探索运用云游戏技术,并走在同行业前列。《三国志2017》作为公司的重点产品,此前已登录了云游戏平台,利用云技术实现云游戏效果,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更多的新用户。公司在云游戏迎来爆发期前抢占头部位置。报告期内,公司与白鹭科技、国金投资共同宣布将成立合资公司入局云游戏,并同时成立云游戏战略合作联盟,共同致力于云游戏的研发及落地,并联手开发云游戏市场。

  2、IP运营

  公司坚持精品IP理念,持续保持国内IP获取优势,公司优质IP储备优势进一步增强,与海外专业IP运营公司及IP源头公司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已获取若干个全球顶级IP资源。公司已获取国际市场上处于顶级热度行列的IP《火影忍者》和《航海王》,《火影忍者》是日本著名漫画家岸本齐史创作的长篇忍者题材少年漫画,《航海王》是日本漫画家尾田荣一郎的知名作品,在世界范围内有巨大影响力。报告期内,《火影忍者》、《航海王》改编手游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并将《火影忍者》和《妖精的尾巴》的海外发行权销售权之独家代理授予了第三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

  ②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9-04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0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08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8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合明先生、郑雅珊女士和郑鸿胜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孔德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0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08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0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08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于2019年 0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3)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利润表:

  (1)“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增加“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于 2019年 0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孔德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27日

  附件

  孔德坚先生简历

  孔德坚:男,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10加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电子商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商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孔德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合明先生、陈玉琴女士女儿之配偶,系公司董事郑雅珊女士之配偶,系公司董事郑鸿胜先生胞姐之配偶,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德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2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 0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委托理财具有合法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最高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额度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六)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分及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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