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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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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公司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突出“四保两强一压”,狠抓全面风险防范化解,深入开展效益攻坚竞赛,不断优化经济运行管理,发展基础和支撑不断夯实。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纯碱170.82万吨,粘胶短纤维39.92万吨,PVC(含专用树脂)21.94万吨,烧碱27.33万吨,有机硅环体5.8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04.78亿元,利润总额5.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3.90亿元,实现每股收益0.189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6.88%,主要受市场影响,本期主导产品粘胶短纤维售价同比下降且主要原材料浆粕价格上涨,有机硅产品售价与其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比均有下滑,但产品售价下降幅度大于主要原材料硅块及甲醇的采购价格下降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发挥循环经济优势,狠抓经济运行管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狠抓效益攻坚。依靠主观,不讲客观,围绕变革创新,挖内潜、强内功,重过“紧日子”,在生产保障、安全环保、科技创新等全方位发掘新的效益增长点,各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并督导落实,纯碱、化纤、氯碱消耗、能耗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硅业二期流化床周期单产、氯碱电耗等20余项指标实现再优化。

  狠抓风险防控,提高防控意识,把风险管控放在更突出的位置,重点防范和化解安全、环保、债务、法律等重大风险,让问题归零、风险归零。坚持“现金为王”,积极调整债务结构,做好减费降税政策利用。同时大力实施技改降本,控“两本”、压“三费”,严格控制非生产经营支出比例,最大限度实现完全成本控制,保持整体现金流稳定。

  狠抓经营创效。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销售统筹全局,以市场引领生产,效益调整产品结构。纯碱加大轻灰产销,月销量突破7万吨,化纤加大莫代尔、竹纤维、阻燃等差别化产品销量,氯碱5型以外PVC销量占比达到60%以上,有机硅罐车运输销售同比增量30%,以差异化操作,提升市场竞争力。供应优化布局,按照“供需平衡、区域平衡、结构平衡”原则,外抓资源渠道配置,内抓采购节奏控制,动态调整进存比例,积极传导经营压力,提升合理半径采购比重,原煤直供量达到50%以上。

  2、突出科技引领,增强发展动力,用技术升级推动发展升级

  强化平台支撑,充分发挥研发中心“孵化器”、技术中心“播种机”功能,重点聚焦新型产品研发、核心技术升级、关键设备改造,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年”活动,稳步推行研发人员课题制、津贴制、淘汰制,让科技投入有产出、有回报。上半年获得专利38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33项。

  优化产品结构,变“产品制造”为“精品制造”,加大新产品研发、拳头产品质量升级的资金支持力度,“高聚合度低黄变端环氧基硅油制备技术”等7个新产品列入2019年唐山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第一批)。化纤莱赛尔纤维成功下线,产品品质达到设计要求。大力推广三友“唐丝”系列产品,并不断促进新产品质量升级,提高新产品利润贡献率。

  深化产业链延伸,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推进产业链合作,与下游客户建立贸易联盟,重点开发电气零部件封装材料、端乙烯基硅油和乳液型消泡剂等一批高附加值产品,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三、推进产业升级及科技、环保项目建设,守住绿水青山,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推动主业升级,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全力抓好化纤20万吨项目稳产、提能、提结构,推进特种树脂技术改造、有机硅下游产品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莱赛尔纤维中试线项目运行,以项目带动促进各项成本再降低。

  做强绿色产业,加大投资,提高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保技术攻关,集中开展三废治理,重点抓好烟气脱白、固渣焚烧等53个环保项目,努力实现发展零污染、生产零排放、能源零浪费目标,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优势。

  统筹多元发展,抓好多元开局,物流公司着眼规模、能力提升,加快盐化公司转型发展,做强原盐、食盐、化工、旅游四大板块,提升香港贸易公司国际资源整合能力,突出市场、贸易扩量,不断提升进出口总额和国际融资规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 “新金融工具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及“财会[2019]6号”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变化及其影响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5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1号)。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28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19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2019年二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29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3人,亲自出席董事13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 “新金融工具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及“财会[2019]6号”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1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么志义先生因工作调整已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曾宪果先生因已届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董维成先生、郑柏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2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王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3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9-034号)。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30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七届八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金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31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因应收款项计提坏账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 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此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4,745,109.44 元。

  ●公司自2019年中期财务报告起,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且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以及可比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七届八次董事会和七届八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及“财会[2019]6号”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1、会计准则修订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

  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②将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工具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工具减值准备;

  ③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④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⑤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作了调整,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和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规定,金融工具减值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结合公司管理及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变更前:

  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Ⅱ、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Ⅲ、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变更后: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认为应收票据组合无违约风险,不计提损失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建立客户类别或款项性质与逾期天数的减值矩阵模型,编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对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②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③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⑤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需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

  债权人作出让步,将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

  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②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

  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③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④在附注的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

  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

  增加额的披露。

  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需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该《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编制企业财务报表。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

  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②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等 项目。其中:“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③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作为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公司自2019年中期财务报告起按照该《通知》的规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且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作了调整,金融工具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因应收款项计提坏账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 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此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4,745,109.44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新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即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两项会计准则修订对公司本期以及可比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3、公司自2019年中期财务报告起,根据《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且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以及可比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八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 032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收到么志义先生、曾宪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么志义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曾宪果先生因已届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么志义先生、曾宪果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么志义先生、曾宪果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对么志义先生、曾宪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董维成先生、郑柏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维成先生简历

  董维成,男,1967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企业文化中心副主任;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三友集团办公室主任;三友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三友集团工会主席;三友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三友化工职工监事。现任三友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碱业集团董事、三友化工党委书记。

  郑柏山先生简历

  郑柏山,男,1971年10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兴达化纤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部部长;兴达化纤副总经理兼销售部部长;兴达化纤总经理;兴达化纤公司董事长。现任三友集团副总经理、兴达化纤董事长、远达纤维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 033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

  鉴于么志义先生因工作调整已辞去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王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春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么志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视事业如生命,视诚信为责任,以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目标,为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战略布局、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董事会对么志义先生的勤勉尽责、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对么志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规定完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王春生先生简历

  王春生,男,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唐山碱厂车间副主任、主任、设备处处长兼厂长助理;三友化工董事长、总经理;碱业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三友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兼氯碱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硅业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三友化工副董事长。现任三友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碱业集团董事;三友化工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34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2日

  至2019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8月26日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或法人股股东持有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社会公众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三友办公大楼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周一)

  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5-8519078、0315-8511006

  传    真:0315-8511006

  联 系 人:刘印江

  2、现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公司代码:600409                               公司简称:三友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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