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注:1 截至2019年6月28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2,231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2,627户。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概述

  2019年上半年,受中美贸易、技术摩擦加剧及英国脱欧长期悬而未决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经济活动增长势头依旧疲弱。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为6.3%,经济增速仍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但增速对比2018年同期有所下滑,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公司坚定小家电主业,有效实施各项经营策略,坚持“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成为全球知名的、最具竞争力的小家电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发扬“顽强拼搏、永不放弃”的企业精神,不断通过技术创新、自动化建设及国内市场拓展等系列措施,出口业务保持平稳增长,国内市场开拓取得积极成效,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持续提升。

  2019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330.14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7.44%;公司营业成本317,921.53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3.70%。

  2019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19,710.00万元,同比上升36.27%,主要是销售人员工资奖金及广告宣传费比上年同期增加;管理费用21,811.80万元,同比上升8.11%,研发费用14,999.08万元,同比上升28.89%;财务费用932.31万元,同比下降52.92%,主要是汇兑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及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2019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7,966.88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70.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42.57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73.94% ;基本每股收益为0.2999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76.5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9%,较2018年同期增长2.35个百分点。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持续专注于主业,2019年上半年销售实现稳步增长;同时通过产品技术创新及自动化建设带来的效率提升等措施,产品盈利能力不断增强。(2)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4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合约(期权合约)产生的投资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911万元。

  2019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549.25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584.63%,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收入构成分析的是公司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3,944,510,976.75元有所差异,包括了其他业务收入 98,790,389.36 元。

  2 上述收入构成分析的是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3,685,155,448.34 元有所差异,包括了其他业务收入 78,258,781.12 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主要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本期末应收票据金额72,514,064.79元,应收账款金额969,612,671.59元;期初应收票据金额63,764,458.01元,应收账款金额1,097,453,836.11元。

  2、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期末应付票据金额1,398,512,736.04元,应付账款金额780,274,688.98元;期初应付票据金额1,459,963,566.61元,应付账款金额790,606,099.81元。

  3、在合并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期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588,261.28元,比较数据不需调整。

  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同上作相应的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 广东东感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广东新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北京弘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自成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 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新荟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广东新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持股比例为100%,自成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3) 广东凯琴电器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广东新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自成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4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8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孝洪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朱滔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9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关于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人民币224,975.52元,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是经公司清理并多次追讨,确认无法收回。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外部监事)、核心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和经营管理团队三方利益的有效结合,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2点45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4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亚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9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人民币224,975.52元,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是经公司清理并多次追讨,确认无法收回。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外部监事)、核心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和经营管理团队三方利益的有效结合,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由于监事会成员均在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范围内,需对审议该《管理办法》事项进行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4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 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 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 6月17日实施, 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 年6 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三)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 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 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2)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填列;

  (3)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即企业 2019 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将于2019 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 2019年6月 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并于 2019 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分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4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8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9,120,000.00元,减除前期已支付和待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963,042.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156,957.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13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0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522,638.30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09,844,239.39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3,608.8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645,826.06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0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6,996,893.06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340.97元,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340.97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3,950,095.9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7,134,693.60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52,163,300.31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89,652.2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163,028.09元,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结项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4,016,406.7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2014年2月12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收益,公司将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开立的用于暂时闲置的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增设为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1712158003(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已于2015年8月24日与东莞证券及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5年9月14日把原有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2150000100000145555)的资金余额转到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专户进行专项存储,注销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公司已于2017年8月21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5,335.2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5,340.97元),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2017年3月30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8年12月31日,“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6,860.5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6,503.33元),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公司已于2019年5月7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63,950,095.98元,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374,016,406.74元,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1: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账号3401712158003于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7年8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已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注3: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于2017年8月追加预算4,500万元,变更后项目预算为13,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5,340.97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0.53万元已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4: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健康美容电器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5: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6,503.33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4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0.65万元已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6: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将增强公司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公司效益。另外,本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模式增添灵活多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产品品质稳定性和品质标准,有效减少人力成本和劣质成本。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29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229,800.00 元,并于2014年3月3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71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148,195.19 元,并于2017年4月27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意见,同意上述公司将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的事项;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5)。

  因上述事项仅涉及“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增加“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且无其他例外事项,故未编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4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2点45分在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2点45分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2点45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15:00至2019年9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 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9日

  9、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9年9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9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孔少娴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七、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2点45分举行的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9年9月12日17:30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