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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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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19-05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疆交建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特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宜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平台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担保事项

  2.08转股期限

  2.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2赎回条款

  2.13回售条款

  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9募集资金存管

  2.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议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8. 《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议案(1)-(9)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公司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议案(1)-(4)、(6)-(1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27日10:00至15: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日前提交;

  3、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6

  电话:0991-6272850       传真:0991-3713544

  联系人:冯凯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1”,投票简称为 “交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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