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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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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9-068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东方富利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00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为被担保人东方富利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虹口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虹口支行”)申请0.32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为被担保人东方富利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亚洲”)申请1.00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截止本日,本公司对被担保人东方富利的担保余额为1.20亿美元。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富利拟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00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流动资金贷款、向上海农商行虹口支行申请0.32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向工银亚洲申请1.00亿元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19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可为被担保人东方富利提供余额不超过4亿美元的保证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东方富利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1.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

  4.主要负责人:李兵

  5.注册资本:1.4亿元港币

  6.经营范围:船舶租赁

  7.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6.64亿元美元,净资产为2.53亿元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0亿元美元,负债总额为4.11亿元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1.90%;2018年营业收入为0.35亿元美元,净利润为0.14亿元美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57亿美元,净资产2.58亿元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35亿元美元,负债总额为4.99亿元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5.93%;2019年1-3 月份营业收入为0.11亿元美元,净利润为0.04亿元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方富利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00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流动资金贷款、向上海农商行虹口支行申请0.32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向工银亚洲申请1.00亿元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拟为东方富利的上述融资项目提供保证担保。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银行借款融资可以为东方富利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本次保证担保在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内,且属于公司100%全资子公司,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7.04亿美元和110.06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21.83%,净资产比例约为166.79%。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4.60亿美元和105.54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20.25%,净资产比例约为154.74%,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临2019-06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项目之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及中金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会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告知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完成了所列问题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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