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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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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9-10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4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127,800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3)。此议案于2019年8月22日通过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以5.61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1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627,800股;以6.866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00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712,867,125元变更为2,694,739,32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10月9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13层;

  联系人:周亮黄舒欣王维妙

  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联系邮箱:ir@ofilm.com

  3、其他: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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