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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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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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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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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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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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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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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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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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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比较基准每个交易日进行一次再平衡,每个交易日在加入损益后根据设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大类资产之间的再平衡,使大类资产比例保持恒定。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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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比较基准每个交易日进行一次再平衡,每个交易日在加入损益后根据设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大类资产之间的再平衡,使大类资产比例保持恒定。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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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自2016年9月5日起,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至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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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自2016年9月5日起,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至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为2.20亿元人民币,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70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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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过程中,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交易时间间隔、交易时间顺序、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并与基金经理进行了沟通确认,从最终结果看,造成同向价差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量化组合因投资 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公司内部风控已对该交易进行事后审核。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债券市场方面,上半年债券走势整体偏震荡。年初债券在经济一致性悲观预期叠加资金面宽松预期驱动下收益率快速下行。1月中下旬-3月下旬,随着2月中旬金融数据公布,信贷和社融规模增量双双超预期,金融拐点已确认,国内债利率债震荡上行,信用债横盘窄幅震荡。3月下旬-4月下旬,一季度经济数据、金融数据表现强势,市场对经济企稳复苏的预期愈加强烈,债券市场表现弱势。5月初贸易战再次升温,市场风险偏好转向,叠加经济数据的重新走弱,市场对后续基本面重新转为偏悲观态度,利率债开始震荡下行。5月下旬,包商银行事件使市场一度陷入流动性枯竭的恐慌情绪,但随即央行开始维稳,基本保持了资金市场的稳定,但受包商银行事件和债券结构化发行的影响,市场对中低等级信用债重新转为谨慎,信用利差有所走阔。

  股票市场方面,上半年股票市场先涨后跌。一季度股票在内外部因素共同改善下,走出了一波估值修复行情,各指数呈普涨格局,涨幅明显。进入二季度后,市场一度延续3月涨势,但伴随4月中旬市场观察到政策边际转向迹象后转为调整。5月初受贸易战黑天鹅冲击大幅调整,随后市场开始震荡筑底。6月伴随中美贸易战有所缓和以及逆周期政策出台,市场情绪有所修复,指数也展开了一波估值修复行情。

  操作方面,组合在上半年的操作较为灵活,及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组合配置思路。债券部分年初延续了2018年底的策略,组合久期保持在较高水平。进入2月后我们发现各类经济数据明显好于市场预期,经济实际运行情况与市场定价隐含的悲观预期有较大差异,我们在3月缩短了组合久期,对长端利率债仓位进行获利了结,事后看有效规避了4月因经济数据超预期引致的债券市场快速调整。5月贸易战卷土重来,经研究我们认为贸易战预计会改变下半年总需求运行方向,我们对债券市场重新转为乐观并增加了组合久期。股票部分得益于2018年底的较高仓位,基本把握了一季度的大涨行情,其中我们重仓配置的养殖、券商板块也进一步增厚了组合收益。4月我们观察到技术面上股票市场开始走弱,因此我们将股票仓位降至中性水平,事后看减少了贸易战黑天鹅对组合净值的冲击。6月我们观察到影响黄金价格走势的三大要素:美国实际利率、美元指数、跨资产波动率都朝着有利于黄金方向运动,我们增配一定比例的黄金股,把握了6月黄金股的上涨行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8%;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的经济基本面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首先,上半年韧性较强的地产投资在5月数据中已经显示出拐头向下的势头,下半年随着新开工和销售的回落,地产投资增速大概率也会出现回落。第二,贸易战近期虽有所缓和,但长期来看不确定性仍然较强,叠加海外经济的下行,会对出口形成一定的负向拖累。第三,包商事件后,中小银行负债端信用风险重定价,或将引发银行体系信用派生能力下降,从而使得宽信用受阻。第四,财政政策会进行逆周期对冲,但在“结构性去杠杆”长期目标制约下,重走老路、大幅刺激经济的空间和动力均不足。第五,通胀压力有所减弱,猪价虽仍在上升通道,但在高基数影响下,三季度CPI同比增速会出现下行,四季度突破年内高点的压力也不大。

  政策方面,预计下半年经济基本面有一定的下行压力,政策一方面会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长期目标,但另一方面稳增长、保就业仍是硬要求,财政政策将凸显逆周期调节思维,一方面可能会继续实施减税政策,另一方面通过类似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等新政推动基建投资增速温和回升。货币政策方面,前期市场担心的 CPI破“3%”的压力,目前看较为可控,因此对货币政策的制约也相对有限。中长期来看,为配合结构性去杠杆和稳增长的目标,货币政策大概率维持中性偏宽松的格局。海外方面,随着美联储降息通道打开,国内货币政策宽松的空间较之前也有所打开。

  债券方面,利率债短期内可能会延续震荡趋势,但基于对下半年经济基本面走弱、货币政策大概率维持略偏宽松的看法,我们对下半年的债市行情相对乐观,当下的震荡行情也提供了做多的机会,交易的时机则需要观察全球经济和国内房地产景气的下行幅度,以及信用收缩的程度。信用债方面,未来随着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大,国内中小银行风险重定价、负债端收缩等压力也有进一步引发银行信用派生收紧的风险,国内信用分化或许加剧,因此中低等级信用债的信用利差走阔的概率较大。操作上下半年以票息策略为主,辅以波段交易。利率债把握波段交易机会,中长久期债券的收益率在经过近期的下行又开始逼近前期低点,收益率曲线的平坦化程度有所加深,短期内受制于供求关系、负债问题等因素,机构持续配置的力量有限,继续上涨需要经济基本面的超预期恶化和货币政策的放松来推动,目前来看仍然需要时间。交易的时机则需要观察全球经济和国内房地产景气的下行幅度,以及信用收缩的程度。信用债严控中低等级信用债占比,精选龙头国企、公益性属性较强的城投债。

  股票方面,贸易战重新升级这一黑天鹅打乱了国内经济原本的(弱)复苏节奏,市场此前预期的补库周期的逻辑也随即被证伪。贸易战升级预计会改变下半年总需求的方向,企业盈利预期重新恶化,但好在目前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仍在历史底部区间。在无风险利率下行的背景下,股权风险溢价进一步上升,高股权风险溢价意味着未来高预期收益,从资产配置的角度看目前的权益资产还是有吸引力的。短期来看市场波动将由风险偏好主导,而短期影响风险偏好最核心的因素是贸易战,因此我们看到6月伴随贸易战阶段性缓和,股票市场也同步开始估值修复。G20峰会后贸易战进入平静期,预计股票市场焦点会重新回到国内,建议密切关注7月下旬政治局会议对下半年国内经济工作和政策的定调。操作上,考虑到目前的估值水平,仓位方面我们不计划做大的调整,维持中高仓位运作;后续我们会根据企业半年报情况对行业配置进行调整,强调企业盈利趋势和估值的匹配程度,重点布局估值水平低、行业景气度可能存在拐点的行业中龙头企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9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9年上半年度,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9年上半年度,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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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为685,514,586.58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人民币1.1180元,份额总额为685,469,238.00份;下属C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人民币1.0975元,份额总额为45,348.5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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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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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1241号《关于准予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500,194,086.79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00,194,086.7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未产生利息折份额,其中瑾通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0.68份,瑾通C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00,193,796.11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质押及买断式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同业存单、定期存款、现金、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6.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A

  份额单位:份

  ■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C

  份额单位:份

  ■

  注:

  1、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基金管理人通过相关销售商渠道投资本基金,适用费率符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A

  ■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C

  ■

  注:

  1、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自然人股东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的实际占比为0.000006%,上述展示系四舍五入的结果。

  2、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适用费率符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半年度末均未持有交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

  6.4.9 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00,639,409.04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于2019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96,537,708.37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13,422,876.54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8年12月31日: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5,956,729.1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57,996,140.0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8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www.zofund.com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

  1、瑾通A类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占总份额的比例为0.0002%,上表展示系四舍五入的结果。

  2、瑾通A类基金份额的机构投资者占总份额的比例为99.9998%,上表展示系四舍五入的结果。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

  1、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占A类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02%,上表展示系四舍五入的结果。

  2、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合计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06%,上表展示系四舍五入的结果。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2.2 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有改聘情况发生。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注: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转换入份额,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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