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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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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9-03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将本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重分类为“信用减值损失”项目。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以上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B、利润表将原计入“管理费用”中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研发费用”项目;“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C、现金流量表项目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8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0,000,000.00元,调减2018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10,000,000.00元。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由本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继续推进软件“行业化、产品化、服务化”经营布局,持续加大产品研发的投入和力度,巩固了电子政务、协同管理等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培育以安全可靠、自主可控、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新业务,致力于传统和创新两大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开拓了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1,902.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9%;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5.93%;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3.90%,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34%,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0.9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6.13%,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报告期职工薪酬增加、无形资产摊销增加及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8.18%,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8.56%,主要是赎回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55.63%,主要是报告期取得借款净额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1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目前,公司拥有“榕基”品牌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43项专利(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新型专利5项),27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1月,公司签订海关总署关检业务融合e-CIQ主干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合同。此次承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巩固与提升公司在海关信息化领域的竞争优势及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公司在信息化领域的研发、创新实力,进一步实现业务拓展。

  (3)2月,公司研发的政协委员履职综合管理系统再度作为郑州政协会议签到、提案办理、委员履职考核平台,为会议提供全程技术协助及运维保障,该系统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实行动态化管理,分值量化及自动计分,从而保证了委员履职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该系统目前已经多地推广运行。

  (4)3月,榕基软件工会再度获得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的“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5)3月,中央网信办一行,在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州市委常委等省市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榕基软件调研。

  (6)3月,北京市委、各区委组织部,中关村科技园各园区党工委等单位组成的考察组一行莅临榕基软件调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7)4月,公司受邀参加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分享智慧创新成果,此次成果展集中展示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智慧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领域的创新成果。

  (8)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双双获得 “2019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称号;公司获授首批“福建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荣誉。

  (9 )7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双双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称号;经河南省发改委评审,公司入选河南首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名单。

  (10)7月,由公司承建的厦门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新增不动产网络司法控制模块,更全面服务当地法院业务工作,为厦门法院实现了不动产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

  (11)8月,公司与河南省新乡市发改委签订项目协议,着手承建新乡市市县一体化联合奖惩系统,为当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提供了保障。

  (12)8月,公司开发并提供技术支持的“浙里督”上线,浙江省“互联网+督查”平台——“浙里督”以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形成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督查”并驾齐驱的局面。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将本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重分类为“信用减值损失”项目。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以上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B、利润表将原计入“管理费用”中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研发费用”项目;“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C、现金流量表项目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8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0,000,000.00元,调减2018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10,000,000.00元。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由本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半年度,因孙公司注销清算,本公司合并范围减少一家孙公司浙江检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鲁  峰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9-030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于2019年8日7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10: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鲁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7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9: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建光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9-03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审议程序: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将本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重分类为“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原计入“管理费用”中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研发费用”项目;

  (2)“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8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0,000,000.00元,调减2018年1-6月筹资活动现金流量10,000,000.00元。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9-03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8月11日证监许可[2010]1099号文《关于核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7.00元。截至2010年9月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6,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566.32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11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566.3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4,880.9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125.4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5,685.3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12,440.1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未发生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266.81万元。

  (2)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榕基“易贸”商务平台项目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5.12万元投资建设榕基“易贸”商务平台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资建设榕基“易贸”商务平台项目1,270.70万元。

  (3)超募资金投资建设VR体验馆项目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9.62万元投资建设VR体验馆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资建设VR体验馆项目1,290.23万元。

  综上,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入594.74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5,475.7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358.12万元(其中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净收入13,267.5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08年1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福州鼓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1年5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榕基软件(北京)五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1月12日,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12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保存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与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东花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三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三家开户银行各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5年6月11日,本公司以超募资金10,500.00万元投资成立福建榕易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11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存储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鼓楼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8007100000000265)中的8,0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东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1503014210006322)。2018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注:部分理财专户无银行账号。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3,267.51万元(其中2019年上半年利息收入827.5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88万元(其中2019年上半年手续费0.1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表: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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