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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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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已降至6%左右,其中房地产投资增速在2015年跌至1%,基建投资增速在2018年跌至3%。在建筑行业增长减速甚至未来出现下滑的背景下,原来对建筑企业盈利持续增长的预期逐渐被打破。如

  一方面,2019年上半年,政府单位和房地产商资金面趋紧的状况仍未得到显著的改善,建筑装饰企业周转压力及坏账风险预计持续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建筑装饰行业竞争激烈,大多数项目都需要垫资施工,因此建筑装饰企业承担了很大一部分的融资功能,资金是驱动规模不断扩大的主要因素之一,但在金融监管、去杠杆政策的综合作用下,民企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仍将继续承受较大考验。

  如何突围与更健康地发展成为建筑装饰企业亟需面对的问题。一方面,公司将与央企、国企为代表的合作单位展开合作,改变原来的项目承揽(分包)模式,以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EPC)为契机,以装饰物联网和健康人居为差异化竞争优势,更前期、深入、全面地参与项目,共同构建一体化的城市建筑装饰综合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外部资源整合,加速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促进科研实力提升,打造和完善科技领域完备的创新链和产业链。

  公司在建筑装饰业务上提出“收敛聚焦”,追求业务质量,关注项目毛利率、回款周期、履约风险,缩减垫资项目,摆脱过往依靠通过增加垫资、客观增长应收账质量而换来的规模与盈利增长轨道,杜绝各类风险隐患。公司结合自身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主动收缩业务规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其余额16.09亿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资产负债率处于同行业较低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3,794.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29%,融资成本符合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189.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2%,其中公共装饰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1,809.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44%。

  在维持信用紧缩、资金面趋紧的预期下,公司以现金流为基础,将回款上升为发展过程中第一要务。实现安全、稳定的现金流是维护公司经营稳健,提高公司利润质量的重要保障。从2018年四季度开始公司现金流已出现较大改善。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1.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24%,现金流已呈较好的发展趋势。

  公司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将费用控制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定期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按预算控制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4.26%,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0.92%,主要系在新兴业务上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强人才引进激励,公司已聘任首席科学家张学记院士并与贺泓院士共同筹建院士工作站,是建筑装饰行业内唯一拥有两名院士的企业。同时,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相比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公司采用了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最严格的比例,对应收账款已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严谨,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减少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5.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07%,主要系主动收缩业务规模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影响。

  尽管挑战很多,但随着建筑装饰行业集中度的提高,行业的发展潜力依然巨大。同时,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行业的服务内容正日益丰富,也给行业带来了更多的变革力量。公司将有效利用立足深圳前海自贸区的地理优势以及自身技术创新与综合服务优势,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雄安新区等国家战略做好业务布局,主动收缩战线,聚焦热点区域,充分发挥公司综合性与战略性优势,贯彻绿色、智慧、科技的发展理念。

  (一)主营业务“收敛聚集”,寻求稳健、高质量发展

  1、装饰业务“稳”字当头,大型公建项目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健、安全”的发展方针,聚焦优质地产业务,发力体育、高铁、轨道交通、机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领域,持续与资信、实力、付款条件较好的大型央企、国企进行深度合作,加强风险管控,狠抓管理,保障经营与财务健康。公共建筑领域大项目开拓取得较好成效,报告期内承接了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主场馆大同市体育中心、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主场馆郑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太原南站、北京地铁7号线、武汉轨道交通8号线、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张家口宁远机场、北京同仁医院等一批大型地标性项目,吉布提国家图书档案成为继2017年参见“一带一路”援建项目越中友谊馆后又一经典力作。

  2、强化设计引领工程,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能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奇信设计院不断强化设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管理模式,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团队创造力,提升整体设计能力,强化以设计引领工程,进一步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奇信设计院斩获“CBDA设计奖装饰行业杰出专项设计机构(办公空间类)”、“CBDA设计奖装饰行业绿色设计机构”两项大奖,公司参与设计的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荣获第九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中国建筑装饰设计奖)金奖,“南山紫园会所”获陈设、会所空间工程类金奖。

  3、加强工程管控,强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把加强以工程项目为重点的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作为管理提升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内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编制公司质安管理指引手册,形成统一、标准的质安管理模块,完善项目区域化管理布局,建立及完善了数据化的工程管控台账,通过自主研发的UDI系统(数字化升级与创新平台)逐步实现从业务营销到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面信息化管理,实现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控制资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

  (二)稳步推进新兴业务,加强内外部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

  1、推进内部业务与资源整合,战略聚焦“健康智慧人居”综合解决方案商

  基于在物联网、人居科技产品/技术、人居环境研究与设计、新材料、产学研、智慧工地等领域的多点布局,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战略聚焦“健康智慧人居”综合解决方案商,围绕建筑装饰主业,加强“装饰+”客户价值挖掘,逐步推动各业务之间协同发展,并形成整体品牌效益。

  报告期内,装饰物联网“端+平台+解决方案”的战略布局稳步推进,在智慧办公、智慧酒店、智慧园区、智慧家居、智慧政务、智慧体育、智慧展厅应用场景上继续深耕。健康人居领域,巩固提升从方案咨询、规划设计、工程监理、集采服务、维护升级全流程服务能力,推动多场景落地,并加强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发健康人居标准;人居科技产品方面,加快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新风系统、厨下净水设备、空气传感器等自有产品的市场推广应用,B端与C端双渠道同步推进。目前中科华洋已签约长沙、郑州、保定、深圳龙岗等区域蔚客Master Click品牌服务商,未来将持续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城市合伙人并整合优质资源,全面扶持及培养品牌加盟服务商,助力其建立优质的品牌形象店,创造利润与价值,共享丰厚收益。

  全资子公司雄安奇信绿色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健康智慧人居”战略的重要载体,积极把握雄安新区建设现代绿色智慧新城的历史机遇,报告期内完成开业揭牌仪式,加强了各业务的融合与协同,逐步形成整合优势,通过各业务融合,将围绕智慧人居、智慧办公、智慧酒店、智慧园区、智慧建筑、能源监测及节能、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等领域积极参与雄安建设。目前,雄安新区已由规划设计阶段转为实质性建设阶段,“绿色健康智慧城市”建设将为公司带来重大机遇。

  2、加强外部资源整合,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与业务资源支持,加速战略落地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创新能力,提升人居环境科研技术创新水平,聚集高层次人才,加速院士专家高端智慧和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促进科研实力提升,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引领人才培养,公司与贺泓院士共同筹建院士工作站,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达成战略合作,打造和完善生态环境科技领域完备的创新链和产业链。

  子公司雄安奇信分别与中建一局华江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形成战略合作,未来将就绿色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健康人居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市场拓展等方面与合作单位展开深入合作,通过各方的优势互补,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资源与客户资源,加速“健康智慧人居”战略落地。未来公司将按照该战略合作模式,与更多的央企、国企展开合作,改变原来的项目承揽(分包)模式,以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EPC)为契机,以装饰物联网和健康人居为差异化竞争优势,更前期、深入、全面地参与项目,共同构建一体化的城市建筑装饰综合解决方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少雄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说明: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5]1375号文的核准(证监许可[2015]1375号),公司2015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4,500万股,老股转让1,1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17,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132,5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17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累计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6,739,386.74元,2019年上半年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394,101.4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9,673,743.70元。

  此外,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承诺,本公司“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奇信”),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016年7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奇信作为共同一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增资至惠州奇信之后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2018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奇信铭筑人居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铭筑”)作为共同一方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增资至奇信铭筑之后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银行账号:337020100100245230)。

  注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建设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奇信,以公司名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银行账号443899991010003556881),此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剩余资金人民币32,332.18元期后以增资形式注入惠州奇信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1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8,005.10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5.10万元。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9年深圳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改革创新发展 沟通互信共赢”——深圳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9月3日14:00至18:00。

  届时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乔飞翔先生和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定涛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4、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6、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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