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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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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产品和技术研发力度,围绕战略发展方向加强市场布局,并大力引进人才,优化公司组织架构,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增长态势。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供应商,主要解决方案和产品继续增强竞争优势,市场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受益于网络数据流量和大数据等网络可视化相关应用功能的发展,以及政府对信息安全领域的重视,公司的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业务持续增长。而在嵌入式与融合计算领域,公司在国产自主可控方向持续加大投入,产品已在多个重要客户逐步获得认可,未来成长可期。同时公司持续加强产品创新和成本控制力度,主要业务的毛利率在激烈竞争中仍然保持稳定。

  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金额为5,207.6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2.02%,占营业收入22.49%。2019年半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新增获得软件著作权10项。

  3、公司募投项目进展良好,各项目均已基本完成。在新一代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国产自主可控嵌入式平台、融合计算平台等方向上均投入研发了一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以积极迎接4G+/5G等移动通信网络升级换代、信息安全重要性持续提升、以及信息系统国产自主化等重大市场趋势,为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4、加强公司管理体系建设和组织架构优化,提升运营效率;完善内控体系,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决策、执行及监督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50.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2.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1.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5%。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振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9年9月10日在上海市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0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14元,共计募集资金353,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6,9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1日划入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管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4966号)。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34,404,183.39元。其中2019年上半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113,068.85元。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9,870,845.22元,其中本金为82,495,816.61元,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7,375,028.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于2017年6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3,157.84元,“嵌入式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01,436.93元,“融合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91,608.80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6,865.28元。具体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7月18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上半年共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0元,以前年度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428,506.85元,共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40,000,000.00元,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883,678.09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额收回,结构性存款尚有63,000,000.00元尚未到期。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同时,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89,870,845.22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14元,共计募集资金353,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6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9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1日划入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管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4966号)。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已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0),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677,013.35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7年8月23日出具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第5741号)。

  (二)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

  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同意公司将“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和武汉两个实施地点。(    公告编号:2017-019)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1、募投项目的结项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嵌入式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融合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19年6月30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经评估认为,基于实际客户分布状况,过多设立办事处的实际效益不高,因此公司调整了策略,重点建设分公司,以分公司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减少各地办事处的设立,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完成分公司的建设,后续国内一级办事处、二级办事处及国外分支机构终止建设投入。

  公司本着谨慎性、节约性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决定不再对募投项目继续投入,提前进行结项,剩余募集资金82,495,816.61元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本次募投项目所产生资金节余的具体分析如下:

  1. 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中的场地建设投资部分,实际使用资金低于原定预算。主要原因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决定将部分研发团队扩张计划转移到武汉研发中心实施,因此变更部分实施地点为上海和武汉两个实施地点。原定于上海购置的部分相关场地也转移到武汉购置,同期武汉房屋售价及相关费用大幅低于上海,因此造成了部分预算资金节余。

  2. 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嵌入式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融合计算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中的硬件设备投资部分,实际使用资金低于原定预算。主要原因为:项目原计划建设网络模拟测试实验室和样机测试验证实验室等,用于4G/5G等移动网相关产品的模拟测试环境和产品样机阶段的测试验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出于谨慎性和节约性原则,为降低固定资产投入,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对于实验室中一些项目间可共用的设备,基于地域集中购置原则减少重复采购,对于较为昂贵的测试仪器设备采用了租用、外部测试等形式;对于构建模拟环境的网元设备,采取了尽可能利用客户、合作伙伴环境以及现场网络环境的组合策略,极大降低了相关设备投资。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原计划在多个城市开展分公司和办事处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经评估认为,基于实际客户分布状况,过多设立办事处的实际效益不高,因此公司调整了策略,重点建设分公司,以分公司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减少了各地办事处的设立。在IT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公司基于谨慎性和节约性原则,通过严格评估程序及供应商谈判,最终各IT系统实际耗用资金均低于原定预算。

  四、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节余89,870,845.22元,其中本金为82,495,816.61元,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7,375,028.61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部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周期较长,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计划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9,870,845.2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银行结息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承诺在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承诺在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财会[2019]6号)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4、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0日

  至2019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传真登记;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19年9月9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证券部,邮编:2011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翔;证券事务代表:王蓉菲

  联系电话:021-61002983;传真:021-61002388;

  邮箱:securities.affairs@embedway.com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496                                公司简称:恒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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