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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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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084.90万元,同比下降19.68%,综合毛利率14.87%,同比下降10.14个百分点;其中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44,794.09万元,同比增长6.10%;生铁业务实现收入29,191.92万元,同比下降36.80%。

  1、报告期内各项业务情况

  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44,794.09万元,同比增长6.10%;毛利率为22.43%,同比下滑14.8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煤矿综合服务业务占比下滑及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煤矿综合服务业务收入、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合作项目到期,项目总量减少,项目营业收入减少而固定费用变化不大。

  生铁业务实现收入29,191.92万元,同比下降36.80%;产品毛利率0.77%,同比下降10.6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生铁业务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受国家环保政策、停机检修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生铁产品的产销受到较大影响,导致营业收入减少。

  公司军品业务实现收入1,947.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53%。虽然目前军工产品对公司的收入贡献仍较小,但是,经过前期的基础性工作,公司军工产品已逐步具备快速增长的基础。目前,公司本部已与多家大型军工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并承接、交付了多批次的订单,具备了批量交付的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天科,一方面深度挖潜现有客户,报告期内,新增多项航空结构件;另一方面,大力开发新客户,新增小型地面燃气轮机外贸组件及其他航空结构件业务。

  2、加大煤机市场开拓力度,优化产品结构

  2019年,市场对煤机的需求仍较为平稳。公司在紧抓优势市场区域的同时,加大了对内蒙、甘肃、西南等区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液压支架是公司煤机板块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毛利率较高的刮板输送机、采掘设备、配件等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并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煤机产品结构,提升板块盈利能力奠定了基础。

  3、继续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GJB9001C体系和GB/T-19001体系的融合,通过双体系融合,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了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了生产效率。在内控建设方面,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并对核心业务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针对性的内部审计。通过内部审计,使公司上下牢固树立了先规范、后发展、严禁违规办理业务的理念。

  (二)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12家,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家子公司,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5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054)同时刊登于2019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制定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二》(    公告编号:2019-0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同意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因双方互保期限已满,根据公司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互保协议》。同意公司为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互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续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壹仟万元整,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授信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5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054)同时刊登于2019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9年上半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制定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二》(    公告编号:2019-0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同意公司为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互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5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互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颖泰”)因双方互保期限已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在平等自愿、权责对等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新签署签订《互保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提供互保,用于补充双方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公司为中农颖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中农颖泰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互保期限一年。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崔普县先生曾担任中农颖泰董事,离职期限尚未满十二个月,因此本次互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中农颖泰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互保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07798116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人代表:郭文江

  5、注册资本:捌仟柒佰叁拾肆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08年10月 17日

  7、住所:林州产业集聚区鲁班大道8号

  8、经营范围: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

  注:2018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

  ■

  11、关联关系: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崔普县先生曾担任中农颖泰董事,因此,本次互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互保额度:公司为中农颖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中农颖泰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2、互保期限:一年

  3、双方的借款必须是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其借款必须用于补充双方日常经营性生产活动。

  4、双方要严格执行融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避免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5、为保证双方利益,一方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送至对方,同时无条件地与另一方签订有效的与《贷款合同》金额匹配的《反担保合同》。

  6、如果一方认为对方有经营或财务风险时,应在担保贷款到期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担保单位,终止互保协议,对方应协调金融机构办理担保方的变更事宜,若对方不能履行本条的约定,应承担担保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互保协议的签订,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充分了解,本次互保协议的签订,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互保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互保,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0,878.2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10.77%,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8.81%。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5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授信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拟继续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4、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的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6、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的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三全路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敞口额度业务,期限一年。

  8、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的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壹拾亿壹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5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铸锻”)的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重机铸锻拟采取对外融资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由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的9.11条“(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重机铸锻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39050081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5、注册资本:贰亿叁仟伍佰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02年05月13日

  7、营业期限:2002年05月13日至2028年05月08日

  8、住所:姚村镇河西村

  9、经营范围:模锻件、自由锻件、铸钢件、铸铁件和铝合金铸件生产;房屋租赁。

  10、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重机铸锻100%股权。

  1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注:2018年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全资子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重机铸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0,878.2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10.77%,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8.81%。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5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 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 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2、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金融资产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 变更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5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新增,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新增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6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9日15:00至2019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充审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二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19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除第3项、4项、5项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外,余下的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四)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人:吴凯

  (六)联系电话:0372-3263566、0372-326368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七)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一)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5;投票简称:林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章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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