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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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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16刚泰02”公司债券

  2019年3月25日,公司与“16刚泰02”(代码:135349)全体债券持有人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债券延期至不晚于2019 年11月25日兑付本息,公司与全体债券持有人已签署《债券延期兑付协议》。根据上述《债券延期兑付协议》约定,公司应于2019年4月30日支付“16刚泰02”债券利息6,000,000元,因公司暂时无法按期支付该利息,构成了“16刚泰02”公司债券违约。2019年7月12日,“16刚泰02”公司债券持有人向公司发出《关于宣布“16刚泰02”债券本息加速到期的通知函》,通知公司“16刚泰02”债券加速到期。“16刚泰02”债券持有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以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详见公告:2019-083)。

  (二)“17刚股01”公司债券

  “17刚股01”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的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宣布“17刚股01”全部债券加速清偿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聘请律师事务所向相关方采取法律措施以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2019年6月24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向公司发出《关于宣布“17刚股01”债券本息立即到期应付的通知函》,单方面宣布“17刚股01”所有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于2019年6月24日立即到期应付。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在国家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企业整体融资环境趋紧。此外,由于受大股东负面新闻报道及公司违规担保事件的影响,部分银行抽贷断贷,公司债券亦被宣告加速到期,公司整体经营环境较为困难。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782,936.2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607,742.4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04.06%。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关于涉及为他人担保事项核查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中披露,经自查,公司存在未经公司有决策权限的决策机构批准,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担保的情况。经向徐建刚先生及刚泰矿业询问,其回复称,未经刚泰控股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共计16笔,涉及金额约42亿元,目前尚未偿还的本息合计约34亿元。徐建刚先生回复强调,以上借款的担保,其额外提供的质押担保物约51亿元,能够足额覆盖借款本息,不会给刚泰控股造成实质性损失。目前部分担保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申请以上担保无效,但申请担保无效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存在不确定性。如申请担保无效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且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无法按时偿付借款,存在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执行公司相应资产的风险。为化解流动性困难,公司股东刚泰集团已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达成重组合作意向,拟通过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推动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下半年,公司将采取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促进资金回笼等措施,缓解公司流动性紧张的状况。同时公司将针对翡翠等高毛利产品做好营销渠道建设,与公司已有的电商渠道做好资源整合,加大投入开发销售力度。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营业收入减少。报告期内,受大股东负面新闻报道及公司违规担保事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银行抽贷断贷,公司资金状况比较紧张。部分营运资金被用来偿还债务,导致公司业务大规模缩减,2019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9.95%,公司净利润也因此大幅下降。

  第二,财务费用增加。受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对公司运营、资金信贷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司流动性收紧,融资成本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高达1.79亿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告:2019-009)。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19-08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2019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担保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了《刚泰控股担保情况统计表》,其中第11笔担保事项下担保本金为16,580万元(详见公告:2019-030)。2019年6月26日,公司发布的《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中披露,安徽新华控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投资”)与上海鸿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内贸易”)、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等追偿权纠纷案中,原告新华投资请求判令鸿内贸易、刚泰集团立即偿还原告代偿本金91,051,597.22元及相应孳息(详见公告:2019-070)。目前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新华投资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鸿内贸易、刚泰集团立即偿还新华投资剩余代偿款81,457,777.78元及相应孳息等。现将案件具体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新华投资与鸿内贸易、刚泰集团、刚泰控股、上海刚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置业”)、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矿业”)、上海刚泰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投资咨询”)、徐建刚先生、徐飞君女士追偿权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新华投资

  被告方:鸿内贸易、刚泰集团、刚泰控股、刚泰置业、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徐建刚先生、徐飞君女士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2019年4月30日,新华投资以追偿权纠纷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鸿内贸易、刚泰集团立即偿还新华投资代偿本金91,051,597.22元,利息4,693,475.31 元(其中以1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日暂计算至2019 年4月25日;以41,051,597.22元为基数,自2018年l1月17日暂计算至2019年4月25日;以4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3 日暂计算至2019年4月25日;此后的利息以91,051,597.2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0%的标准继续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以上暂合计95,745,072.53元;(2)依法判令鸿内贸易、刚泰集团承担新华投资因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720,000元;(3)依法判令鸿内贸易、刚泰集团承担新华投资因诉讼保全支付的保险费用人民币77,000元;(4)依法判令刚泰集团、刚泰控股、刚泰置业、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徐建刚先生、徐飞君女士对鸿内贸易、刚泰集团在第一、二、三项诉请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依法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保全费用。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19年6月6日,新华投资以追偿权纠纷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鸿内贸易、刚泰集团立即偿还新华投资代偿本金81,457,777.78元 ,利息84,222.22元(其中以75,8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5日暂计算至2019年6月6日;此后的利息以81,457,777.78为基数,按年利率20%的标准继续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以上暂合计81,542,000元;(2)依法判令鸿内贸易、刚泰集团承担新华投资因诉讼保全支付的保险费用人民币65,233元;(3)依法判令刚泰集团、刚泰控股、刚泰置业、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徐建刚先生、徐飞君女士对鸿内贸易、刚泰集团在第一、二项诉请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依法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保全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19-08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19-087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孙可人女士未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687                                公司简称:*ST刚泰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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