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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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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十八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实现可分配收益达到0.04元或者当基金净值达到1.10元或以上,且满足法定分红条件时,实施收益分配。

  (2)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少分配1次,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多12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8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9年8月26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渠道:

  ①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郑州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华福证券、中金公司、五矿证券、中投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九州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长城国瑞证券、英大证券、天相投顾、新兰德、和讯、汇林保大、挖财基金、喜鹊财富、民商基金、诺亚正行、众禄基金、天天基金、好买基金、蚂蚁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利得基金、中期时代、金观诚、苏宁基金、格上富信、浦领基金、汇成基金、一路财富、唐鼎耀华、植信基金、华羿恒信、国美基金、新浪仓石、科地瑞富、济安财富、万得基金、凤凰金信、联泰基金、上海汇付、上海基煜、凯石财富、中正达广、虹点基金、新华信通、富济财富、陆金所、大泰金石、盈米基金、和耕传承、奕丰基金、中证金牛、肯特瑞、中民财富、金斧子、蛋卷基金、万家财富、联储证券。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④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关于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即日起,本公司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基金代码:A类:006023,C类代码:006024)的投资业务,投资人可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认购等业务,以及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投资人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本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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