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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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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17,294,917.2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49%,主要因为本年度收购NEW TIME 增加了公司收入核算范围,同时《冰雪奇缘2》将在本年度上映,公司IP衍生品订单量增加。

  2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17,731,496.1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9.64%,主要因为JAKKS亏损,游戏行业发展不达预期。

  3 本期营业成本为404,722,466.2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51%,主因本年度收购NEW TIME 扩大公司核算范围,公司IP衍生品订单量增加。

  4 本期财务费用为8,544,534.7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12%,主因本年度归还借款。

  5 本期其他收益为3,322,890.1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6.43%,主因本年度享受政府税收返还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 本期营业外收入9,215,264.3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76.96%,主因豁免应付供应商款项所致。

  7 本期末应收账款521,284,690.06元,较期初数增加119.37%,主因公司本期末是销售旺季初期,期初为销售淡季;同时公司本期收购同行业公司NEW TIME,其业务旺期与本公司相同。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为明显。

  8 本期末预付账款72,014,564元,较期初数增加133.17%,主因公司及本期收购NEW TIME本期末均是销售旺季初期,需大量预定生产所需原物料。本期末长期股权投资89,480,011.95元,较期初减少36.91%,主因Jakks Pacific本年度亏损所致。

  9 本期末商誉1,279,329,700.52元,较期初数增加57.30%,主因公司本期收购NEW TIME 所致。

  10 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110,024.12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06.41%,主因资金往来款周转较上年有所增加。

  11 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现金62,5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24%,主因公司收回往来款,资金缺口缩小。

  12 本期收到税费返还15,156,268.14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7.34%,主因公司主体经营模式为国内采购国外销售,本年度上半年业务量核算范围及订单量都有所增加,因此企业出口退税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加。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将New Time和同道大叔并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9-047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六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六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9-048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及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盛文化”)于 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及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前期可比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号)的规定执行。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及财会【2019】 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日期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 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项目;取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二) 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三) 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是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及财会【2019】 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及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及财会【2019】 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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