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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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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不适用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进行渠道结构优化,主动关闭和调整低效直营门店,该项举措对公司短期业绩带来一定影响。同时,由于上半年商品货期因素,影响2019年春夏新品上市节奏,导致商品短期未能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对报告期内业绩造成较大短期影响。公司已高度重视商品的货期管理,相关问题已妥善解决,公司未来货品上市将按计划顺利推进。公司将持续完善商品竞争力挖掘及动销计划管理能力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894.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89.02万元,同比下降359.61%。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67,937.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3,625.4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零售业务与加盟批发业务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 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财政部 2019 年4月 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点之“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胡佳佳、胡周斌、张玉虎、林晓东、单喆慜、沈福俊、郑俊豪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佳佳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拟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周涛、冯辉和蔡敏旭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周涛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拟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 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3、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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