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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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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在国际贸易摩擦依然严峻的外部形势及内部经济转型压力下,运行基本平稳。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数据,上半年全国GDP实现约45.1万亿元,同比增长约6.3%,其中第一季度同比增长约6.4%,第二季度同比增长约6.2%。虽然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新消费、服务型消费增长快速,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60%。下半年,贸易摩擦的持续性和不确定性依然存在,经济增长的外部压力依然较大。但随着大规模减税措施的实施、关税水平的大幅降低以及新型产业的投资带动,下半年经济增速有望企稳。

  2019年随着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引导资金脱虚入实的宏观政策,房地产行业面临诸多调整。在各家银行陆续提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金融机构限制信托等非标类融资,以及公司债兑付高峰的来临,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面将比2018年承受较大压力。随着政策引导及扶持,越来越多的企业尝试长租公寓类等新业务,单一的住宅开发销售业务未来将遇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风险。商业经营性物业市场,将持续受到电子商务的影响,只有特色类的“刚需”类消费项目才能得以存活。老旧或经营不善的商业物业都将面临闭店调整的命运。办公楼市场总体稳定,但面临经济发展和企业扩张放缓、城市更新等特色办公项目入市竞争的影响,办公物业的空置率有所提高,租金面临一定下滑压力。同时随着共享办公及楼宇智能化的发展,传统办公项目将面临压力。

  2019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销售增速同比有所放缓。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增速出现分化,不同规模量级以及不同公司性质的公司增长也出现分化。土地市场前高后低,随着地产非标融资收紧及公司债集中兑付压力,预计下半年土地市场将继续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19年上半年销售规模过千亿企业超过12家,预计全年千亿企业有望达到40家,Top100企业门槛将大幅提高。

  2019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稳定,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转让了北京北苑项目所持股权,同时及时收回了济南建大项目原有一级开发土地收储投资。

  2019年上半年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2019年上半年房地产出租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2019年上半年分地区的营业数据表                                                               单位:元

  ■

  2019年上半年公司财务融资情况表

  ■

  以上数据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4 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 号)。

  3、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上半年注销三家子公司,包括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光华瑞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沈阳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6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债务重组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鉴于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将根据财会〔2019〕6号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项目。

  (2)将利润表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原“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项目。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6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9年8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韩美云女士、韩俊峰先生;董事张缔江先生、李国平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6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9年8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符海鹰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愿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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