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公司全体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以“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为主题,重点保障持续经营。针对公司资金紧张、债务逾期等问题,公司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减少流动资金消耗,保障优势业务经营;另通过积极处置盘活资产,催收应收账款,以加快资金回收,偿还到期债务,减轻债务压力;并与银行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努力寻求债务解决方案。因部分债务逾期,债权人采取诉讼及财产保全方式,导致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加大了公司资金压力。
因营运资金紧张,公司主要业务受到较大影响,营业收入下降较为明显;公司贷款规模较大,财务费用较高,导致经营利润亏损。另因子公司富顺光电主要业务停产,结合该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其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161,688,481.57元,与去年同比下降54.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62,259,663.01元,与去年同比下降902.02%。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于2019 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2、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规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编制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期已注销。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柴国生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9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6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9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由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2人,监事程杨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9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为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并掌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经认真核查,现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4日,公司向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屈赛平、龚贤杰非公开发行股份15,694,163股,发行价格4.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0.1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09,73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0,2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募集资金的实际支付使用,公司均与保荐机构保持沟通,接受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三方监管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不存在节余情况。目前账户内余额系募集资金在专户中产生的银行利息。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2、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0.11元,其中7,909,736.84元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即中介机构费用),剩余70,090,253.27元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
2、因公司已于前期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支付了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中实际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合计6,474,800.00元,较原定用途减少了1,434,936.84元。
3、为使募集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公司将原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募集资金账户中实际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合计71,546,176.47元,较原定用途增加了1,455,923.20元。
4、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8,020,976.47元,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20,986.36元,系因募集资金在账户中产生的银行利息。
附件:《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0.1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7,909,73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0,253.27元。募集资金净额70,090,253.27元全部用于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本次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部现金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与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按照协议约定,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来支付解决。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9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9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情况
(1)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金额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理由:
单位:万元
■
LED室内照明系列产品类应收账款:
应收佛山雪莱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雪莱特”)5,260.46万元,该笔款项为销售货款,根据佛山雪莱特2019年6月30日财务报表,佛山雪莱特因下游客户经营困难资金出现问题预计无法回收大部分应收款项。佛山雪莱特的其他股东无力承担超额亏损,预计该笔应收款全额收回的可能性不大,考虑按佛山雪莱特剩余财产可回收金额对佛山雪莱特计提单项坏账准备约3,156.27万元,较年初新增坏账准备304.67万元。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理由:
单位:万元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理由:根据客户的实际回款预测,本期需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39万元。
(2)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的金额及原因如下:
■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理由:
单位:万元
■
(3)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依据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存货成本及可变现的净值孰低,本期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81.12万元。
■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根据有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1-6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9,014.7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为10.81%,将减少公司2019年所有者权益9,014.72万元,减少2019年净利润9,014.72万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19年上半年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5.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9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19楼雪莱特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柴国生先生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235,254,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422%。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235,035,0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13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21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3%。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21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3%。
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5,035,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反对2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5,035,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反对2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5,035,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反对2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235,035,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反对2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关于追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5,236,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197%;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