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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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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合并口径计算的2019年上半年累计发电量为1,011.27亿千瓦时,比2018年同期增长约5.54%;上网电量完成945.36亿千瓦时,比2018年同期增长约5.66%。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新投产机组的电量贡献。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电机组的平均利用小时为1,927小时,其中燃煤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2,202小时;供电煤耗为294.92克/千瓦时,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437.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5.21%;营业成本为人民币377.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3.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67.43%;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45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执行上述规定对本集团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执行上述规定对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本集团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2019〕9号),本集团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集团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山东省莱州市听海苑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王绪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中陈海斌董事、丁慧平董事及宗文龙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女士、监事袁亚男女士和查剑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包括:

  一、 批准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中期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批准本公司2019年中期发展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批准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本公司2019年中期财务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批准本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2019年中报、业绩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批准本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编制的2019年中报、中报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批准《关于公司中期财务资料审阅管理层声明书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年薪方案。董事田洪宝先生和陈存来先生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批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批准关于召开本公司2019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山东省莱州市听海苑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5名监事出席会议,其中彭兴宇监事及马敬安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批准《2019年中期财务报告》,即通过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 审议批准公司按照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编制的二零一九年中期报告、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认为中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中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 审议批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即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生效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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