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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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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78 股票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36718 债券简称:16浙证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浙证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05

  ● 回售简称:浙证回售

  ● 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

  ● 回售申报期: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

  ● 回售申报登记数量(手):56.2万手(1手为10张)

  ● 回售申报金额(元):5.62亿元(不含利息)

  ● 回售撤销期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9月17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9月23日

  根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6浙证债”)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在“16浙证债”存续期第3年末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40个基点,即“16浙证债”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48%,并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于2019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告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浙证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浙证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并于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3日和2019年8月14日分别发布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浙证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浙证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浙证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16浙证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申报期(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浙证债”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6浙证债”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16浙证债”债券,并接受关于“16 浙证债”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3.48%,并在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的决定。

  截至本期债券回售申报期结束,“16浙证债”的回售申报数量为56.2万手(一手为10张),回售申报金额为5.62亿元(不含利息)。因本期债券回售申报可撤销,最终回售有效登记数量及回售金额以实施结果公告为准。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即2019年9月23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9 年9月23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6浙证债”投资者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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