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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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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9-046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28,9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4,999,992.48元,扣除发行费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123,163.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362号”《验资报告》。

  2、可转债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49,41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54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非公开发行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电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2、可转债发行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信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1、非公开发行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19-009)。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8,541.1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出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3个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可转债发行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19-029)。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终止或结项且,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4,510.735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出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债发行的4个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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