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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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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2.5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全球指数(MSCI ACWI)*80%+摩根大通全球债券指数(J.P. Morgan Global Aggregate Bond Index)*2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19日至2019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19日,图示时间段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本基金建仓期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6月19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10月8日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旗下运作的基金共有六十四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分别是: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智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天添盈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纯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安全战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整合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动态多因子策略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科技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医疗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文体休闲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中国生物医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上投摩根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上投摩根安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优选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安隆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富时发达市场REITs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尚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欧洲动力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上投摩根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动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张军先生为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抽样分析,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一次,发生在量化投资组合与主动管理投资组合之间。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自2018年第四季度全球股票资产出现较大跌幅后,本基金在今年第一季度维持了低配股票资产的配置。

  2019年开始,随着美联储对未来加息政策的表述显“鸽派”,即认为美国经济增长面临放缓的可能,核心通胀处于目标值以下,保持耐心等待观察更多经济指标和信号,加息进程可能暂缓一段时间。由此市场解读为美联储今年可能不会加息了,并且有一定的概率还可能减息。这明显有利于股价的反弹。

  中美贸易谈判也在去年12月G20的“习特会”后有利正面的进展,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在贸易争端方面能够达成协议,避免祸及全球的贸易摩擦升级,也为风险资产的上涨提供了推动力。

  一季度,基金组合所投资的底层基金随着市场反弹表现良好,大多数基金如美国股票基金、日本股票基金和新兴市场股票基金等业绩超赢各自的业绩基准,获得超额收益。基金表现略逊于合同基准的主要原因是权益资产配置比例相对较低。随着市场对美联储不加息预期的解读,美元指数不再上涨,美元的稳定有利于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和投资,本基金增加了对新兴市场股票和债券基金的配置。

  本基金在第二季度维持与上一季度类似的战略资产配置,即股票基金占比60%,债券基金占比35%,现金占比5%。

  4月的资产价格延续一季度的上涨,但当中美第十一轮贸易谈判破裂后,全球股市在5月出现下跌,投资人对贸易摩擦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将对全球供应链和经济增长格局,乃至世界多边协商格局带来损害。自从中美双方就各自公布的加税清单加征关税以来,中美双方的进出口企业都承受了损失,同时也波及其他国家的贸易活动。

  美联储在6月发出鸽派言论,市场对于下半年美联储降息已经有了明确的预期。美元指数因此回落,股票价格从5月的下跌中回升,美股标普指数在6月20日再创历史新高。

  二季度,我们仍看好美国股市和债市。我们下调了对新兴市场股市的展望,因为贸易不确定性给这些经济体的增长带来了持续阻力。基金组合中降低了日本股票的配置比例,因为日本对于全球经济动能放缓,尤其是制造业疲软的反应最明显。我们增加了新兴市场债券和高收益债配置,这类资产将受益于美元走弱。经济增长仍然是积极的,政策是宽松的,这共同支持了超配信用债。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QDII)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6%。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全球经济增长仍是积极的,但并不强劲,未来12个月出现经济衰退的可能性较低。但是,我们认为下半年经济活动(尤其是贸易和资本支出)将保持低迷,全球经济增长预计略低于今年全年的趋势水平。从美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可以看出,经济衰退的风险相较于今年年初确实要高一些。但由于劳动力市场和家庭资产负债表表现强劲(至少从经济数据来看是如此),短期内经济衰退的风险相对得到了控制。

  贸易摩擦是这些风险中最引人注目的。如果贸易摩擦升级,将对全球经济前景构成明显威胁。美联储对美国利率水平的态度越来越温和,原因之一就是经济增长可能受到负面冲击。美联储再度鸽派化的一个不明显但同样有效的原因是,今年的通胀数据疲弱。我们还要认真评估中美新一轮谈判的结果,以及英国更换新首相与退欧进程,美国和伊朗争端的发展等宏观事件。

  以上分析反映了谨慎的宏观前景、日益增加的尾部风险以及缺少具有吸引力的价值投资机会 (除了我们偏好美国资产以外)。未来几个月,市场可能会在经济增长有望反弹、利率下行以及对贸易局势的担忧中出现摇摆不定的震荡局面。随着形势的发展,机会也会出现,但在地缘政治推动宏观议题的情况下,相较于关注基本面,资产配置可能需要更多关注时机。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会计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会计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督察长、基金会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事项发表意见,评估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基金经理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讨论。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半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11元,基金份额总额558,579,928.8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大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璐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35号《关于准予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81,159,643.09元和美元18,724,451.43元,美元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2016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后募集资本合计为人民币310,305,930.9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59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10,355,728.5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9,797.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根据《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美元份额又分为美元现钞份额和美元现汇份额。人民币份额、美元现钞份额和美元现汇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投资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类产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全球指数(MSCI ACWI) ×80%+摩根大通全球债券指数(JP Morgan Global Aggregate Bond Index)×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35号《关于准予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81,159,643.09元和美元18,724,451.43元,美元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2016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后募集资本合计为人民币310,305,930.9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59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10,355,728.5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9,797.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根据《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美元份额又分为美元现钞份额和美元现汇份额。人民币份额、美元现钞份额和美元现汇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投资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类产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全球指数(MSCI ACWI) ×80%+摩根大通全球债券指数(JP Morgan Global Aggregate Bond Index)×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6% /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汇丰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6.4.8.6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6.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8.6.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无。

  6.4.9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和存托凭证。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和存托凭证。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和存托凭证。

  7.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和存托凭证。

  7.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和存托凭证。

  7.5.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和存托凭证。

  7.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5月31日公告,自2019年5月31日起,王大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章硕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基金托管人:

  无。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未受稽查或处罚,亦未发现管理人、托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

  2. 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资本金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

  3. 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相关部门依据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本基金管理人与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4. 2019年度无新增席位,无注销席位。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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