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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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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原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4日

  §1 重要提示

  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后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4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其中:

  转型前为2019年1月1日起至1月3日止。

  转型后为2019年1月4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

  2.2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

  2.3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

  2.4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

  2.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6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转型后)

  ■

  2.7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转型前)

  ■

  2.8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由原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上表中合同生效日为转型后本基金起始运作日。

  3.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3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3.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人民币计价。

  3.3.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4日,至报告期末基金转型未满1年。

  3.4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4.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人民币计价。

  3.4.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上表中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17年6月30日之前(含此日)采用“巴克莱美国高收益流通总收益指数(Barclays Capital US Corporate High-Yield Very Liquid Total Return Index)×30%+ Alerian MLP 价格指数(Alerian MLP Price Index)×20%+ MSCI亚太(除日本)高息股票价格指数(MSCI AC Asia Pacific ex Japan High Dividend Yield Price Index)×25%+ MSCI亚太REIT价格指数(MSCI AC Asia Pacific IMI REIT Price Index)×20%+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2017年7月1日起使用新基准“巴克莱美国高收益流通总收益指数(Barclays Capital US Corporate High-Yield Very Liquid Total Return Index)×30%+ Alerian MLP 价格指数(Alerian MLP Price Index)×20%+ MSCI亚太(除日本)高息股票净价指数(MSCI AC ASIA ex Japan High Dividend Yield Net Index)×25%+ MSCI亚太REITS净收益指数(MSCI AC Asia Equity REITS Net Total Return Index)×20%+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8号文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AssetManagementCo.,Ltd.)40%。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六十六只开放式基金:即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转型三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互联网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区域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跨界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成长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融通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红利机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能源汽车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原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型而来)、融通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其中,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同属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此外,公司还开展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

  注: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工作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

  注:1、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工作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2、2019年1月4日,《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为何博女士。2019年1月1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变更公告》,增聘张婷女士为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转型前)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对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各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中国权益市场涨幅较为明显,沪深300指数上涨27.07%,上证指数涨19.45%,香港恒生指数涨10.43%,恒生国企指数涨7.48%。美国市场跑赢新兴市场,美国标普500指数上涨17.35%,MSCI新兴市场指数涨9.24%。

  投资策略上,基金经理坚定持有核心资产,致力于挖掘领先市场的投资机会。以成长和价值投资为主,优先选择盈利和估值双升的投资标的,同时注重市场情绪的转换,运用多因子投资管理精准量化风险来源和组合风险暴露程度,动态管理组合持仓,从而让组合风险更加分散,风险收益比更加优化。

  行业配置上,基金经理注意攻防切换,不断优化持仓结构,上半年重点配置了内需主导的相关行业和自主创新龙头(汽车、家电、信息技术等),受益于涨价预期并具有定价能力的农产品和食品饮料;还有低估值高派息的蓝筹股及行业龙头和国企改革及区域发展战略受益标的。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转型后(2019年1月4日-2019年6月30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37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96%。

  转型前(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3日):

  截至2019年1月3日融通丰利四分法(QDII-FOF)基金份额净值为0.70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2%。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中国应对外部压力的准备相对充分,港股估值已经回落到10.5倍,我们认为下行空间有限。展望下半年,中美重启谈判,3000亿美元商品关税暂缓加征,加之7-10月重大事件窗口密集、国内政策维稳预期强烈,预计市场有望出现一波反弹。不过,美国经济下行风险加剧,2020年经济衰退的风险显著上升,下半年企业盈利下修难以避免,处于历史高位的美股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回调压力,有可能会拖累港股表现。

  同时,我们也十分关注下半年人民币汇率的走势。自2010年以来,恒生国企指数表现与人民币预期高度相关。随着5月贸易摩擦加剧,人民币迅速贬值,若贬值幅度继续扩大,虽然短期或将有利于缓解出口压力,但同时也会引发资本外流,消耗外汇储备,也不利于吸引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特别是MSCI和富时扩容A股之后,人民币汇率的走势也更会影响未来外资增量资金的流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原则和程序》进行,公司设立由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登记清算部、固定收益部、国际业务部和监察稽核部共同组成的估值委员会,通过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方可实施。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其中研究部负责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金融工程小组负责估值方法的研究、价格的计算及复核,登记清算部进行具体的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同时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审核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和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从2019年1月4日至4月8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以上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从2019年4月15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以上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后)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379元,基金份额总额21,103,139.8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19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19年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9年1月4日起,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并更名为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BrothersHarriman&C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下: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国债期货等),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现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以下无特别说明,均包括ExchangeTradedFund,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包括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指数(HangSengIndex)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融通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4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9年1月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9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4)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的管理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前)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1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报告截止日2019年1月3日,基金份额净值0.709元,基金份额总额19,839,642.9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的管理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0%/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5 期末(2019年1月3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所用证券代码均采用当地市场代码。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是指买入股票成交金额,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相关交易费用不考虑。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是指卖出股票成交金额,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相关交易费用不考虑。7.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表中“买入成本(成交)总额”及“卖出收入(成交)总额”均指成交金额,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相关交易费用不考虑。

  7.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7.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基金转型

  2018年12月1日至 2019年1月2日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9年1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1号《关于准予融通丰利四分法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修订后的文件于2019年1月4日生效。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0.2.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针对境外投资业务涉及多个海外证券市场金融产品的投资特点,在对券商的选择上,着重考察以下因素:

  (1)在全球范围内研究的综合实力;

  (2)在单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特色研究力量;

  (3)在全球主要证券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2、券商选择的流程如下:

  (1)针对券商等级评分,由国际业务部提出券商候选名单,风险管理部进行尽职调查,并提出评估报告;

  (2)组合经理和交易员根据券商研究服务品质、交易执行能力等因素,定期对往来下单券商进行综合评分;

  (3)评分记录归档并送国际业务部备案。

  3、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本基金转型后的交易单元无变更,交易对手方均为本报告期新增。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针对境外投资业务涉及多个海外证券市场金融产品的投资特点,在对券商的选择上,着重考察以下因素:

  (1)在全球范围内研究的综合实力;

  (2)在单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特色研究力量;

  (3)在全球主要证券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2、券商选择的流程如下:

  (1)针对券商等级评分,由国际业务部提出券商候选名单,风险管理部进行尽职调查,并提出评估报告;

  (2)组合经理和交易员根据券商研究服务品质、交易执行能力等因素,定期对往来下单券商进行综合评分;

  (3)评分记录归档并送国际业务部备案。

  3、交易单元和交易对手方转型前无变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转型前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转型后)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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