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1-6月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为: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00,0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此项调整,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原来的-22,569,206.86元调整为-22,169,206.86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在中高速增长时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房地产业在“房住不炒”和“差别化调控”的外部环境下,逐渐回归理性,直接影响了陶瓷产品的销售。陶瓷行业面临着全国环保督查的行业环境,环保整治力度、“煤改气”力度进一步加大,部分陶瓷产区生产经营阶段性受到一定影响,部分落后产能以及环保不达标的陶瓷企业被逐步淘汰及出现被关停整改,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同时,在精装修、装配式建筑新政的作用下以及互联网消费方式的普及,精装、整装、“互联网+”家装等渠道模式快速崛起,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厂家竞争趋向白热化,各品牌对于房地产战略业务的争夺也明显加大了力度。缺乏品牌和销售渠道的企业经营面临一定困难,然而,部分注重品牌建设和销售渠道建设的企业反而获得一定的增长。

  面对竞争不断加剧的市场形势和环保压力,公司积极践行“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既定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战略落地及各项工作,在“基于‘美第奇效应’、陶瓷与艺术、绿色、智能融合的蒙娜丽莎微笑模式”(简称:“三美”模式,即生活美、生态美、业态美)的管理下,不断寻求创新,以技术创新和加强工业设计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效益,以内部挖潜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长期良性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总体经营情况也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427.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85.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66%。

  报告期内,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坚持技术创新,积极推行绿色环保制造升级

  公司一直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实践并引领行业绿色发展,充分彰显公司“三美”模式中的生态美。报告期内,公司将年度科技工作大会的精神进行落实;36000吨压机及1600㎜×3600㎜超大规格产品试产成功,使公司超大规格产品保持相对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有进一步提升,同时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内控标准。

  子公司绿屋建科加大陶瓷薄板在幕墙领域、装配式建设领域的市场应用。推动幕墙、地铁工程、住宅/商业地产的陶瓷薄板复合部件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定制化发展,提升蒙娜丽莎陶瓷薄板产品在各应用领域中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深度挖掘陶瓷薄板市场。与其他行业实现跨界合作,进军岩板家居领域,推动家居定制模式。

  公司参与了《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审议和《建筑陶瓷薄板应用技术规程》修订。报告期内,公司的测量管理体系及子公司蒙娜丽莎建陶的低碳产品、能源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共四个初次认证体系获得通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专利658项,其中发明专利86项(含国外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67项,外观设计505项。

  2、调整产品结构,投资建设藤县生产基地,为市场需求提供优质产品和产能保障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公司进一步研发创新,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对经过市场反馈较好的新产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和补充研发多款新产品,加大大规格产品和新产品的占比,为销售提供可靠产品保障,有力提升终端店面改造升级的积极性和竞争力,对公司业绩增长形成良好支撑作用。蒙娜丽莎建陶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对部分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9年3月,公司第三个生产基地藤县生产基地正式奠基。“藤县蒙娜丽莎陶瓷生产项目”建成后,将有望打造生产效率高、智能化程度高的现代化生产线,打造行业内具有示范标杆性的生产基地,以满足蒙娜丽莎公司旗下各品牌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项目达产后将整体提升公司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产能保障。截至报告期末,部分项目已按建设进度进行招标,项目建设也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

  3、依托“三美”质量管理模式,加强品牌营销和宣传推广

  公司利用2018年获得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契机,进行了品牌整合营销推广,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将广告宣传等资源切实转化为销售业绩。报告期内,高铁、户外、机场等关注度高的推广渠道全面出击,终端市场引流效果尤其显著;公司参加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展览会、佛山春季陶瓷博览会、中国国际陶瓷与卫浴展览会、中国厦门国际石材展览会、广交会、美国石材瓷砖展等专业展会;与南航形成品牌推广战略合作,持续推出“蒙娜丽莎号”主题客机,有效提升蒙娜丽莎品牌整体知名度和影响力。延续渠道下沉策略,大力拓展县镇级市场,新客户开发较为理想,渠道下沉及市场拓展取得较大成绩;及时淘汰调整库存结构,加大对大规格产品及新产品的销售,在销售增长情况下实现了库存的较好控制。同时按照公司标准展示模块对终端店面升级,终端形象进一步提升,极大的提升品牌终端形象及销量提升。改变促销常态化弊端,做好精准促销,智慧门店终端推广系统和设计云平台等工具的应用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消费者提供了个性化的应用设计服务,切实提升终端营销水平和品牌知名度等,为消费者带来良好的用户体验。报告期内开展了南航客机新春免单活动、向往的星居、最美新家等大型品牌营销活动,产生了良好的品牌价值、用户口碑。与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进行了红星超级品牌日、居然大咖秀联合营销等活动。通过一系列营销策略,经销渠道业绩和战略业务实现同步稳步提升。

  4、优化内部管理,完善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加大后备人才引进和培养,整合优势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环保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通过自动化、智能化优化升级改造,加强错峰用电、生产管理细化及采购招投标管理等内部挖潜降低成本,提升信息化对业务的引领和支撑水平,对产、供、销等多个系统进行开发或完善升级,使经营管理进一步精准。已与世界排名前列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和物流整合,加大物流自营服务水平,提升物流效率,为销售形成有力支撑。同时,公司在上市后,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进一步优化相关规章制度等,同时组织了多层次、多场次的公司合规治理相关内容的培训学习,建立并优化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内控体系。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1-6月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00,0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3.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4.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54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5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5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亚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56)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57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2、利润表项目

  (1)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

  (2)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