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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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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以发展质量和创新驱动为中心,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

  公司稳步推进市场开拓的力度,努力增强承接业务的能力。在巩固长三角主要业务区域的同时,强化构建信息网络,努力开拓新区域市场,并于报告期内成功新增厦门的中标项目。对于在建项目,公司不断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为在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着力提升产品的品质,多个项目获得省市级荣誉。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上海市轨道交通9号线三期(东延伸)”被评为“2018-2019年度上海市交通建设品质工程”;公司承建的“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3标—基隆路站”等三个项目被评为“2018-2019年度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公司承建的“杭州地铁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SG5-2标”获“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

  公司持续推行科技创新,积极增进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申报浙江省省级工法3项,申报专利多项,并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发表技术论文10余篇,科研工作成果显著。完成2019年度第一批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共计新立科研项目13项,并按计划开展相应科研技术工作;同时,与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及上海建工集团工程研究总院展开多项合作,共同对设立的科研项目进行技术攻关,并使公司的技术力量得到推广。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正式申报工作,并对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9,474,871.73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34%,主要原因为公司新中标和开工施工项目增加;实现营业利润703,797,161.70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435.83%,主要原因为陕国投.正灏7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购买权益性产品在本期盈利578,736,635.07元(上年同期亏损195,712,588.4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438,356,517.98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6628.84%,主要原因为营业利润增加。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从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37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39)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0)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3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39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向7 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1,096,573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2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2,319,999.3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118,902.76 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1,262.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662.52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600.00万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6〕90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向7 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0,865,60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元,募集资金总额2,549,999,997.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871,910.61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63,230.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3,230.38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6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及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银行就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6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银行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于募集资金到帐后及时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3、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附件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因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所需金额,台州市内环南路BT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总额由63,232.00万元调整为61,911.8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之后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注2:项目实际已完工,因部分款项暂未支付,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仅81.93%。

  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因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所需金额,台州市腾达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总额由200,000.00万元调整为197,087.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之后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注2:根据台州市腾达中心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该项目总投资253,175.00万元,计划实现销售收入450,849.00万元,计划实现税后利润为94,845.00万元,因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时无法测算项目实现效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4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6〕90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向7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0,865,603股,每股发行价为价人民币4.39元,募集资金总额2,549,999,997.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871,910.6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9月19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82号)。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8月16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分别将该闲置募集资金中的40,000万元、30,000万元、18,000万元及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均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

  其中,台州腾达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 25.3 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亿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截至2019年8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为5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045.30万元,募集资金处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累计为128,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31,165.27万元(含账户利息收入和支付结算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腾达建设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资料,其本次使用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银河证券对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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