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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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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欧洲各国经济增长整体放缓,部分国家经济增长停滞,为了积极应对这些外部环境的不利变化和挑战,公司继续加快全球化的步伐,特别是对加速了中国以外地区制造基地的建设和供应商的拓展,同时继续巩固行业龙头地位积极拓展国内外新的销售渠道和新客户,最终获得了良好的业绩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38.68%,各业务板块完成情况如下:

  1、五金工具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并购”模式,发挥创新、品牌、渠道和国际化四大优势,进一步夯实了世界工具行业的龙头地位。工具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6.55亿元,同比增长40.63%,除外延收购带来的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外,主要依赖于和海外渠道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美国民众消费能力的稳步提升。国内销售方面实现销售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54.75%,主要来源于电商、汽配等领域的产品销售取得较大增长。

  外延并购方面,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北美最大的门窗可替换五金件供应商Prime-Line公司100%股权。这是巨星科技继成功收购美国ARROW、欧洲LISTA后,全球化战略的又一重要布局。Prime-Line公司的加入将进一步提升巨星北美的仓储物流等服务能力,提高巨星北美市场占有率,加速巨星的国际化进程,同时Prime-Line公司丰富的产品类型,强大的分销体系、完善的物流体系和知名的品牌效应,也将进一步提高巨星的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

  2、智能产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产品业务作为受到美国关税政策打压影响最大的部分,在公司智能产品团队的全体努力下,继续维持稳定发展。智能产业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66亿元,同比增长20.40%,总体增速快于传统工具业务扣除外延收购后的增速。

  其中激光事业部自2017年成立以来,继续通过资本和产业整合国内外一流的激光技术公司,依靠激光事业部的集团化运作模式,协同全球化的产能布局,持续面对2018年4月份中美贸易纠纷带来的25%高额关税,依靠全新的越南制造基地和开发新型产品等多种手段,继续维持了逆势增长,奠定了在世界激光测量工具领域的地位。其他智能产品中,激光雷达产品依靠自主知识产权成功避免了美国大型公司的专利诉讼,并且成功开始商用,预计将在明年给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

  (2)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仇建平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0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新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政策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政策执行。

  4、变更的日期

  以财会〔2019〕6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财会〔2019〕6 号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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