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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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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多。受中美贸易摩擦、金融去杠杆、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对中长期的投资前景缺乏信心和动力,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违约风险激增。中国经济结构性的问题还未得到扭转,企业经营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困难。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抓经营、拓市场、增效益”, 坚持严格风控管理,大力推进优化调整,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主营业务运作稳健开展。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2,511.9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0.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358.99万元,比上年末增加0.19%;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营业总收入为3,738.90万元,同比增加7.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5.35万元,同比增加296.98%。

  报告期内,典当业务发展方面,公司继续加大对民生典当的支持力度,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民生典当累计提供财务资助8000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民生典当积极创新业务种类,在传统业务遭受巨大挑战的情况下,积极探讨新的业务品种,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加强贷前尽职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检查,降低业务风险;在保险经纪业务方面,继续实施优化调整,设立了湖北分公司,人身险业务取得良好开局。在证券投资方面,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积极调整投资方向,重点向收益稳定、波动较小的投资领域发力,减少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预算管理,开展降费增效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项目:(一)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调整为“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二)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调整为“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利润表项目:原列报项目“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 

  批准报送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32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34)。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租赁民生金融中心D座1层D02单元、D座2层D02单元签署租赁合同。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余政、刘冰、陈家华、冯壮勇、陈良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33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租赁民生金融中心D座1层D02单元、D座2层D02单元签署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34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资产负债表项目:

  (一)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调整为“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二)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调整为“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利润表项目:

  原列报项目“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36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控股”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典当”)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北京分公司”)的办公经营用房租赁合同将于2019年8月31日到期。经与中国泛海北京分公司沟通,为了确保正常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顺利进行,民生典当与中国泛海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签署了《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商铺)》,租期自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

  (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432,974,616.47元,所有者权益3,223,428,661.61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36,111,995.37元,净利润527,747,040.71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租赁的办公及经营用房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商业D座1层D02单元、D座2层D02单元,面积670.62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办公、经营用房租赁合同到期后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续约,交易价格主要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租给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参考,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高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租给第三方平均价格。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从2019年9月1日开始至2022年8月31日。

  2、承租单元: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商业D座1层D02单元300.1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D座2层D02单元370.4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共计670.6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3、租金:从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D座1层租赁单元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570元(套内建筑面积),D座2层租赁单元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85元(套内建筑面积),租金每月共计人民币276,672.30元。

  4、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49元(套内建筑面积),即每月为人民币32,860.38元。

  5、支付方式:在承租期内,须于每月起始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支付当月的全额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6、押金:3个月租金(按第一年租金计算)和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928,598.04元。乙方签署原《租赁合同》时已付的押金641,616.69元自动转为本合同项下已付押金,剩余286,981.35元需在签署本合同时补足。

  7、以上所有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8、违约责任: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若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付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或物业管理费(包括违约金)之日为止。

  9、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异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均只向本合同承租单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民生典当的正常经营办公和稳定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合计5,706,306.61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

  4. 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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