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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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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7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9年8月8日发布《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23日(周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2日(周四)—2019年8月23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周四)15:00至2019年8月23日(周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7位股东持有的股份237,785,8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3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4位股东持有的股份209,987,3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2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7,798,5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田秋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陈更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田秋盈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1.00、关于为华素制药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774,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561,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田秋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7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2019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所属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2019年版》),公司共26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2019年版》,其中:核心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战略品种盐酸贝尼地平片和潜力品种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原进入2017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均继续入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相较公司入选《医保目录(2017年版)》(详见2017年3月3日,公告2017-017号)中的药品相关内容,主要调整情形如下:

  1、华素制药入选部分产品有变化,共有10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2019年版》。

  其中:联苯苄唑溶液、联苯苄唑乳膏的支付范围由“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医保目录2017年版》调整为“仅限参保人员门诊使用和定点药店购药时医保基金方予支付”《医保目录2019年版》。

  2、山东华素入选部分产品有变化,共有2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2019年版》。

  盐酸舍曲林片原系华夏药业产品,鉴于该产品生产批件未转让到山东华素(详见2018年4月10日,公告2018-018号),故此次未列入,盐酸舍曲林片2018年度销售收入为147.07万元。

  3、多多药业入选部分产品有变化,调整医保分类的产品1个(从乙类变为甲类)、调整适应症限定范围的产品3个,调出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3个,共有14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2019年版》,其中:

  (1)调整医保分类产品:羧甲司坦片从乙类变为甲类,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助力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产品的市场拓展以及销售渠道的进一步下沉,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2)调整适应症限定范围产品:

  刺五加注射液:2017版医保分类中无限制,2019版医保目录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该产品为中药注射剂,在该目录出台之前各地医药卫生管理机构已经要求此类产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因此该目录中的特殊要求预计不会对公司此产品今后的销售产生影响。

  金荞麦胶囊:2017版医保目录分类为△,2019版医保目录变为▲(解释:仅限参保人员门诊使用和定点药店购药时医保基金方予支付)。该产品目前50%左右的销量是在药店实现的,30%左右销量是在门诊实现,预计该政策的调整会对该产品销售有一定影响,但是通过强化药店市场的开发工作可以给予弥补。

  吡拉西坦注射液:2017版医保分类中无限制,2019版医保目录限脑外伤所致的脑功能障碍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该产品为新恢复生产产品,目前销量较少,2019年全年预计销量在2,000箱左右,对公司整体收入及利润影响较小,2020年计划通过增加医院开发数量来进一步提升销量。

  (3)调出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产品: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氨咖黄敏胶囊。

  上述三个产品2018年度销售收入为复方氨酚烷胺片398.27万元、复方氨酚烷胺胶囊245.93万元、氨咖黄敏胶囊72.57万元,目前销售模式以商业物流体系为主,重点在药店、第三终端等非医保渠道市场销售,因此对公司该产品整体收入及利润影响轻微。

  按照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入选目录产品可能面临价格调整的风险。药品未来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纳入2019版医保目录品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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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纳入2019版医保目录品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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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纳入2019版医药目录品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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