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坚持切分经营,两手长抓不懈: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组织建设。全体干部和员工严格践行“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基本价值观,落实“一个中心、三个根本点”,在运营体系、组织建设、文化价值观三个方面做好相应配称,三大战略业务运营良好。

  制剂业务,我们以客户为中心,习得一流作物解决方案,面向渠道深度融合;回归一个产品,积极推动大品与套餐服务,打造单品半年近5,000万元销量记录;回归一个片区,单一作物单一客户关键病虫害解决方案,打造6个样板片区,以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关键价值。

  田田圈,深挖增长驱动力,提升经营质量。专注大品/套餐,激发大店/大户的渠道潜力,聚焦核心作物和专业服务能力,整合上游供应商合作,拓展超常规增长的核心策略路径。控费用、抓周转和重考核,落实规划,健全制度,组织建设,切实质量经营提升。

  产业链,聚焦红心火龙果等,其他作物同步MVP打样板、再复制,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稳健道路。红心火龙果以自种+合作的方式布局7,000余亩,联合百果园、天地人,拥有自主品种权,发挥海南独一无二反季节气候优势,打造最优品质的种植与生产;聚集和构建产业科研专家、种植达人为核心的人才体系,探索出一条由公司+农户+员工+场长合伙制的产业发展之路。

  截至报告期末,田田圈累计持股比例51%的经销商54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经销商累计41家。持股比例45%参股经销商2家,持股比例35%参股经销商75家。

  2019年1-6月纳入合并报表控股经销商营业收入107,767.08万元,其中农药制剂4.72亿、化肥4.49亿、农业服务1.55亿(主要种子农机、耕地播种打药、收割烘干仓储、农产品贸易等),同比营业收入增长16,376.76万元,增长率为17.92%。2019年1-6月控股经销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7.91万元,同比下降363.65万元,下降23.44%。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略有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245,287.1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68.6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81.55万元,同比增长2.5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高焕森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6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2019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9年9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公告》。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等申请合计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以融资合同签定之日算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客户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和《智能回款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客户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和《智能回款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卢柏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7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提名曹明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明章先生简历:

  曹明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江苏省农药研究所等。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研究所组长、室主任、副所长、所长等职。现任公司农药制剂研究所副所长。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6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三级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盛农业”或“甲方”)拟与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地人”或“乙方”)、海南福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霖农业”或“丙方”)、深圳市百果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果园”或“丁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5,000万元人民币,百盛农业拟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交易的审批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百盛农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百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智军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A23层0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热带农业开发;园林、瓜、果、蔬菜、种苗的繁育种植与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文化组织与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产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水产生物工程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化肥、有机复合肥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钢线、木材、石材、黄沙、竹木)的销售;园林设计与施工;温室大棚、果园棚架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与施工建设;农业滴灌工程设计与安装、塑料材料、管材、管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水果加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等)挑选、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冷藏、配送、批发、零售兼网上零售;水果制品(果汁、干果等)制售和销售;水产品种苗繁育、养殖、加工及其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100%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合作方一

  公司名称: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咏梅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海口市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第7层7A房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725.49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业开发、种植,农产品的销售,农业观光,农业技术培训,种苗培育和销售。

  股权结构:徐咏梅72.47%、自然人股东19.47%、王中青3.7%、王康为1.61%、徐建荣1.61%、赵军0.81%、陈宗辉0.32%

  2、合作方二

  公司名称:海南福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福霖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商品街七巷2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热带水果种植,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和销售服务,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瓜果冷藏,包装材料销售。

  股权结构:谢福霖51%、任利川49%

  3、合作方三

  公司名称:深圳市百果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虎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果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初级农产品、日用百货的购销;企业管理咨询与策划(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水果销售;鲜花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数据处理;自动售货机销售(含果汁、果切、水果);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装卸、搬运业务;包装材料、纸制品、木制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设计、销售;设计招牌、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农产品、食品、农副食品、调味品、粮油及制品、米、面、肉、熟食;果汁制售;果汁、干果、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仓储服务;餐饮服务。

  股权结构:深圳百果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资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福霖

  注册地址: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长坡队125号

  拟定经营范围:种植火龙果,种植香蕉等亚热带水果,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产品初加工,从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活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村土地整理服务,农作物栽培、移栽服务,农业托管服务,种植水果,制造罐头食品,制造蔬菜、水果罐头,水果和坚果加工,果品、蔬菜零售,冷冻加工水果及坚果,制造固体饮料,制造饮料,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注:出资时间以合资公司章程约定为准,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

  1、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百盛农业出资6,000万元,持股40%;海南天地人出资3,750万元,持股25%;福霖农业出资3,000万元,持股20%;百果园出资2,250万元,持股15%。

  各方须按商定的时间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具体出资时间:合资公司银行账号设立后10日内各方缴纳所认缴出资额的40%,2019年12月31日前各方须缴纳至各自所认缴出资额的70%,后续出资额的缴纳视情况另行商定。各方均承诺以现金形式出资。

  2、合资公司的治理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外重大事项包含担保、借款、投资等,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为有效。涉及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股东需要回避。

  (2)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丙方、丁方各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董事担任。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方委派1名监事。

  (4)合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赞成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5)设立经营管理委员会:

  1)委员会人数为单数,经理为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其他成员由各股东方委派或聘任组成,三年一届,连选连任。

  2)委员会负责拟定年度经营规划、采购制度、财务制度、销售制度等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定后实施。

  (6)高管及核心人员聘任

  为搭建一支最强的种植人才队伍,各方对合资公司核心团队做如下约定:

  1)聘任谢福霖为首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2)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7)由经理同意后,聘任以下管理人员:

  1)聘任姜文成为副经理,任期3年。

  2)甲方提名1名采购负责人、1名果品销售负责人及2-3名业务骨干进入合作公司。

  3)乙方派驻1名会计进入合资公司,并委派赵军担任合资公司首任技术顾问。

  4)丙方派驻3名场长、4名队长及3名顾问进入合资公司。

  (8)上述合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合资公司按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完善相关制度与管理。

  3、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的,其他合作方对被放弃的出资额按实缴出资比例有优先认购权,并根据实际支付的认购金额调整各自出资比例;股东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出资的,视为放弃,除已经实际出资部分的出资权利,其他合作方对被放弃的出资额对应股权有优先认购权,合资公司根据各方实际支付的认购金额调整出资比例。未按约定足额实缴出资的违约方,按少缴出资的1.5倍金额向合资公司支付违约金。

  (2)任一方违反关联交易承诺条款约定的,违约方须向合资公司和相关方支付全部违约所得,并赔偿合资公司因违约方的关联交易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3)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合资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承诺约定,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全部违约所得;给合资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向合资公司赔偿损失。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把握火龙果行业发展方向,布局3-5年后市场机会,以百盛农业为主体,联合天地人、福霖农业、百果园共同成立合资公司。集合各方优势资源,依托已有火龙果新品种“临家红韵”的品种权,发挥福霖农业在国内一流的种植技术优势、并借助百果园优质高效的果品销售渠道,从而打开从育种育苗、种植体系、渠道销售和品牌打造的通路,构建一流的火龙果单一作物产业链。

  本次投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在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风险,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等方式降低子公司管理风险。该项投资也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自然条件不确定性、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的存在风险,对此公司将以不同的措施和方案对策进行防控和应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9-06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经销商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植保”)在贷款到期归还后拟申请续贷,并继续以其土地、房屋作抵押,向当地银行申请不超过2,1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董事会授权顺泰植保负责人在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办理贷款。

  二、顺泰植保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1088902550T

  住所: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257.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姚吉强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7日

  经营期限: 2013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零售(不含危化品);果树新品种引进、繁育,农用激素、增效剂、叶面肥、果蔬用药的研究、技术开发、推广、转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农业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化肥、有机肥、化工原料、植保机械的批发、零售;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果品、蔬菜、农产品的收购、储藏、加工、销售;节水灌溉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灌溉的工程施工及安装;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顺泰植保系公司四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

  2、抵押资产情况

  房产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204国道北,其中办公楼1,862.21平方米,仓库13,192.5平方米。权利证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4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5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6号。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1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88%。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经销商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顺泰植保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在贷款到期归还后,继续以自有土地、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1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抵押担保为顺泰植保生产经营提供了营运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事项。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续贷业务是为了保证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9-06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作物”)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以融资合同签定之日算起。公司为诺作物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帅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号公司办公楼607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农具的销售。农药、肥料的销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信用等级状况:良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二年止。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贷款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也是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含本次会议审议额度在内,已审批的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2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56.28%,占总资产21.73%。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已实施的担保金额为25,215万元,占净资产的11.83%,占总资产的4.57%。

  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含本次会议审议额度在内,已审批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6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66%,占总资产的3.73%。

  4、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金额为1,475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69%,占总资产的0.27%。

  5、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提供反担保,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9-07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与国内优秀经销商深度合作是公司的重要战略之一,帮助优秀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使其更加有效地拓宽市场发展,促进公司与经销商的业务闭环发展,实现公司与优秀经销商的共赢。

  公司拟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向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机构申请专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期限二年。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条件

  1、诺普信直接或间接参股的经销商;

  2、或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合作关系、无拖欠款情况、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经销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2年。

  (三)担保金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每家经销商累积不超过1000万元。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负责对参加此项贷款项目的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确保加入进来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贷款资金用途仅限于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产品。

  3、参加此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诺普信提供反担保,经销商实际控制人个人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4、对于贷款的经销商,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实际控制人基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代偿责任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经销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并要求所有参加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为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为了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参加此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诺普信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含本次会议审议额度在内,已审批的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2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56.28%,占总资产21.73%。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已实施的担保金额为25,215万元,占净资产的11.83%,占总资产的4.57%。

  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含本次会议审议额度在内,已审批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6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66%,占总资产的3.73%。

  4、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金额为1,475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69%,占总资产的0.27%。

  5、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提供反担保,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9-07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客户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    《智能回款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与农金普惠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金普惠”或”乙方”)签署《客户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和《智能回款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双方拟就客户管理系统和智能回款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方面开展合作。

  2、鉴于农金普惠系公司关联参股公司深圳农金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金圈”)之全资子公司,农金圈实际控制人陈俊旺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丽红女士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卢柏强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农金普惠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169988Q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松南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保险、证券和银行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初级农产品购销(不含预包装食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深圳农金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10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深圳农金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31.57%。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项目的软件开发、安装、调试等工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市场化原则,经公司IT部和采购部对外询价、比价,通过对比、甄选后确定。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客户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主要内容

  1、软件服务内容

  (1)具体软件功能概要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1《客户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附件2《客户管理系统性能与技术要求》。

  (2)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变更附件1《客户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及附件2《客户管理系统性能与技术要求》。甲方因业务变更需求时,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讨论软件功能需求变更的有关事宜,包括技术上的可行性、工作量的变化、交付时间、合同总价和付款进度的调整等事项。

  (3)乙方需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由具备丰富业务产品、开发、测试经验的人员组成,项目组成员中有相关工作经验。

  2、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以下简称“产品价款”)总计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该价款为包含全部相关税费的最终价款。

  (2)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价款总金额分4次支付。

  3、甲方的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外,甲方同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有义务在需求确认阶段提出和确认软件功能需求。

  (2)甲方有义务指定专职人员,联合乙方进行软件开发。

  (3)甲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及附件及时付款。

  (4)对于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必须甲方的资料、数据、信息、设备环境等,甲方应当提供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

  (5)甲方应当负责提供必须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

  4、乙方的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外,乙方同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客户管理系统产品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如果乙方违反此保证,乙方将负责修复或替换不符合的部分,使软件符合本合同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如果乙方修复后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经双方协商调整需求以达到甲方的要求。

  (2)乙方负责对开发、生产环境进行本合同软件的安装、调试。

  (3)乙方在使用甲方软硬件资源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在系统实施期间,乙方人员若使用自带的计算机设备在甲方办公环境里上网时,须遵守甲方对网络防病毒和网络管理要求的规定。

  (4)系统验收时,乙方必须交付系统开发源代码、设计文档说明书给甲方。并对甲方开发运维人员进行讲解、培训。

  (5) 乙方保证,系统开发所用到的软件或控件均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6) 具体开发内容以项目需求调研、蓝图设计确认后的为准,乙方允许有20%的业务变更。

  5、违约责任

  (5)如果乙方开发的产品交付后不完全符合附件1《客户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附件2《客户管理系统性能与技术要求》的要求,无法通过甲方的验收,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积极予以修复或替换不符合附件要求部分,如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经双方协商调整需求整改以达到甲方的要求,给予1次协商调整整改的机会后仍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退回已支付的款项并双倍赔偿)

  (6)如乙方系统开发所用到的软件或控件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不限于相应的经济赔偿、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6、争议及解决

  因本合同或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7、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有:

  附件1:《客户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

  附件2:《客户管理系统性能与技术要求》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上述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不一致的地方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二)《智能回款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同》主要内容

  1、软件服务内容

  (1)具体软件功能概要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1《智能回款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附件2《智能回款管理系统性能与技术要求》。

  (2)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变更附件1《智能回款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及附件2《智能回款管理系统性能与技术要求》。甲方因业务变更需求(含银行更换或新增,现暂定为上海银行)时,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讨论软件功能需求变更的有关事宜,包括技术上的可行性、工作量的变化、交付时间、合同总价和付款进度的调整等事项。

  2.3乙方需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由具备丰富业务产品、开发、测试经验的人员组成,项目组成员中有相关工作经验。

  2、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以下简称“产品价款”)总计人民币:捌拾柒万陆仟壹佰柒拾元整(¥876,170.00)。该价款为包含全部相关税费的最终价款。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价款总金额分2次支付。

  3、甲方的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外,甲方同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有义务在需求确认阶段提出和确认软件功能需求。

  (2)甲方有义务指定专职人员,联合乙方进行软件开发。

  (3)甲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及附件及时付款。

  (4)对于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必须甲方的资料、数据、信息、设备环境等,甲方应当提供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

  (5)甲方应当负责提供必须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

  4、乙方的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外,乙方同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智能回款管理系统产品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如果乙方违反此保证,乙方将负责修复或替换不符合的部分,使软件符合本合同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如果乙方修复后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经双方协商调整需求以达到甲方的要求。

  (2)乙方负责对开发、生产环境进行本合同软件的安装、调试。

  (3)乙方在使用甲方软硬件资源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在系统实施期间,乙方人员若使用自带的计算机设备在甲方办公环境里上网时,须遵守甲方对网络防病毒和网络管理要求的规定。

  (4)系统验收时,乙方必须交付系统开发源代码、设计文档说明书给甲方。并对甲方开发运维人员进行讲解、培训。

  (5)乙方保证,系统开发所用到的软件或控件均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5、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开发的产品交付后不完全符合附件1)《智能回款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附件2)《智能回款管理系统性能与技术要求》的要求,无法通过甲方的验收,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积极予以修复或替换不符合附件要求部分,如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经双方协商调整需求以达到甲方的要求。

  (2) 如乙方系统开发所用到的软件或控件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不限于相应的经济赔偿、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6、争议及解决

  因本合同或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7、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有:

  附件1:《智能回款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

  附件2:《智能回款管理系统性能与技术要求》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上述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不一致的地方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财务与营销的联动管理效率。通过系统信息和数据化应用,对客户业务材料真实性的快速识别、回款和对账的自动确认,有利提升客户合作体验感;减少财务对营销后期核查工作,简化回款核对与确认,实现回笼资金与客户的信息精准匹配,大大促进财务日常工作效率提升。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农金普惠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有利于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7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1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等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9日(星期一)至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下午15:00 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9月9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7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龙孝军先生将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曹明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监事会拟聘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曹明章先生简历:

  曹明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江苏省农药研究所等。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研究所组长、室主任、副所长、所长等职。现任公司农药制剂研究所副所长。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