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上半年,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行业竞争激烈,同质化竞争严重,以及人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公司始终坚持“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研发与生产”的发展战略,按照“调结构、强管理、强创新、强团队、促发展”的工作方针,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定位,对照年度经营目标,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自主创新,调整产品结构,提升经营能力;强化生产管控,推动研发技改及投资项目建设,提质降本增效,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研发技术创新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项目投资,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强化政治立企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四大理念”、“六个抓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作风建设,完善人才激励培育机制,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总体保持平稳,实现营业收入12.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38.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8%。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丙娣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3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9日以电话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9-3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30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涉及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本期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3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 8 月 22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