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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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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安全、合规生产为基础,通过积极执行政府错峰生产政策、精益生产控成本、灵活营销保份额,实现了稳价、稳量、稳运行的预期目标,水泥、骨料、混凝土、环保等各项业务量价齐升,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水泥及商品熟料3559.74万吨,同比增长10.69%;销售骨料779.41万吨,同比增长27.74%;销售混凝土176.77万吨,同比增长18.72%;各类废弃物入窑处置量达到99.9万吨,同比提升46%。实现营业收入143.87亿元,同比增长21.07%;实现利润总额 43.07亿元,同比增长53.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63亿元,同比增长52.93%。

  报告期内,公司云南剑川、景洪、开远及临沧等骨料项目建成投产,新增450万吨/年的骨料生产能力;云南昭通、湖北十堰、武汉长山口等生活垃圾预处理项目及湖北宜昌污泥处置项目投产运营,环保业务处置能力提升134万吨/年。此外,公司云南富民5万吨/年高精度、自动化防渗节能特种砂浆项目也投产运营。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并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具体调整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9-019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uaxincem.com。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9-021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9-02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武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清宇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重要决议:

  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无异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对《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无异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合理修订,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修订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9-02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概述

  (一)修订原因

  2017年3月财政部于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为适应国家会计核算及报表的政策变化,公司依照上述新准则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公司金融工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财务报表格式予以相应修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对本议案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的主要修订内容

  ■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修订,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2、23、24、3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修订,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修订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修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合理修订,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修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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