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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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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与经营计划,采取稳健的经营方针,一方面,充分挖掘现有业务的发展潜力,加强管理水平,优化治理模式,并采取法律措施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另一方面,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寻求产业整合机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1、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酒店经营及管理、装饰工程。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4,316.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0.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08.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394.53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构成及分析如下:酒店经营收入完成974.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02%,主要原因为酒店客房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报告期工程类收入完成3,342.60万元,较上年增加141.68%,主要原因为本期承接工程较上年增加所致。

  2、根据“在发展中调整”的原则,公司管理层积极发展主营业务,不断优化治理模式,探索多渠道的经营模式,充分挖掘现有业务的潜力。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了控股子公司酒店公司9.02%股权,加强了公司对酒店公司经营决策的控制能力。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酒店公司继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取更多的住店客源,以增加经营收入。另外酒店公司积极通过法律手段追收海口金狮娱乐有限公司所欠账款,以维护酒店公司合法权益。装饰工程业务继续做好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和管理,同时克服困难,积极开拓新的市场。

  3、报告期内,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沟通论证,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各方预期,若继续推进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管理层将在巩固现有业务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多元化的经营理念,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未来发展方向,积极拓展业务领域,未来公司将在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求建筑新材料、文旅、教育、高科技等类型企业的产业整合机会,努力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寻求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此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50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上述相关准则要求,同意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刘肖滨、陈晖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53号)。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51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上述相关准则要求,同意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53号)。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 ST罗顿         编号:临2019-052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装饰工程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要求,特公告公司2019年半年度装饰工程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5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述相关准则要求,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有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此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财会〔2019〕8号通知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8号通知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财会〔2019〕9号通知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9号通知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等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报备文件:1、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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