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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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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集团化发展需要,体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拟将公司名称由“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英文名称由 “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Co., Ltd”  变更为“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    证券简称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2)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3)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证券简称不变,该名称已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为满足公司集团化发展需要,体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拟将公司名称由“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英文名称由 “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Co., Ltd”变更为“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    证券简称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满足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6 号-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名称变更事宜,并同意将该变更公司名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此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是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也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原有债权、债务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合同协议等均不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发生变化,同时也不涉及公司    证券简称变化。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企业名称变更预选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为满足未来集团化发展需要,体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拟将公司名称由“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英文名称由 “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Co., Ltd”变更为“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根据上述事项变化并结合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改。最终的修订信息以工商备案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8),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9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8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99%的股份,作为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具备《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大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4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958号万信酒店一楼万信厅

  7、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30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1、提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提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和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4涉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4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9月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邮编:201201

  联系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指定传真:021-68916616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联系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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