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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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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9-037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受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为案件被告之一

  ●涉案金额:46,780.1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尚无法判断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派”),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19粤03民初2596号),因与智慧海派、深圳海派等买卖合同纠纷,超微通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该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并将于2019年10月21日开庭审理。

  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超微通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海派;被告二:智慧海派;被告三:任中山(已注销的深圳市诚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被告四:冯曼娜(己注销的深圳市宇新蓝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被告五:丛丕林(已注销的深圳市字新蓝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被告六:王雪(己注销的深圳市鑫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被告七:深圳市迅辉达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八:深圳市振石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九:深圳市摩佰特科技有限公司。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和请求

  (一)原告诉状陈述的诉讼案件事实及请求

  1.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诉状,其陈述如下:

  2017年7月31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物料采购协议》,约定被告一向原告采购机头和包材等物料;同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物料采购协议补充协议》,根据约定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保证金20,000,000元。

  2017年8月至今,原告依照与被告一签订的多个《采购合同》向被告一累计交付了价值2,741,137,170.86元的货物,但被告一仅向原告支付保证金20,000,000元及部分货款累计1,843,276,111.79元,及委托多家第三方公司(含被告三至被告九)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累计498,675,630.76元。除被告一及其委托第三方公司己支付的货款、让与债权及冲销保证金之外,被告一仍拖欠原告货款共计359,847,231.51元。

  原告认为,被告二按照四方签订的《委托付款协议》及《委托付款协议-补充协议》应在拖欠货款及违约金和应赔偿原告之损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因被告一为被告二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被告二应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全部货款359,847,231.51元及违约金107,954,169.45元(合计467,801,400.96元)和应赔偿原告之损害范围内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另外,被告三至被告九各自按其签订的《委托付款协议》及《委托付款协议-补充协议》在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三至六应就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己注销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原告主张被告一及被告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被告二至被告九)按照未付货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2.其诉讼请求如下:

  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共计359,847,231.51元及违约金107,954,169.45元(合计467,801,400.96元);判令被告二在上述第l项诉求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全部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三在1,000,000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四及被告五在10,000,000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六在500,000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七在130,000,000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货款计100,000,000元,违约金计30,000,000元);判令被告八在47,320,000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货款计36,400,000元,违约金计10,920,000元);判令被告九在71,291,331.16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货款计54,839,485.51元,违约金计16,451,845.65元);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九共同承担本案的律师费2,465,000元;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九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公告费。

  (二)其他情况说明

  原告在本次诉讼前向该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法院的裁定,查封、扣押、冻结深圳海派名下价值129,732,363元的财产,智慧海派名下价值316,534,037.96元的财产。截至目前,法院分别冻结了深圳海派在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以及华兴银行开立的账户,冻结资金58,218.07元人民币;法院分别冻结了智慧海派在南粤银行和北京银行开立的账户,冻结资金2,461,975.95元人民币。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亦不排除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进行调解的可能,同时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正在核查,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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