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政治与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贸易摩擦加剧。新能源行业受政策和市场变化的影响,2019年上半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较去年同期下降超50%,其中集中式电站新增装机下降43.3%,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下降61.7%。在此背景下,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24.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84%;实现营业利润-1,060.2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1.24%。公司业绩下降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一季度由于受春节假期运输车辆停运,原材料无法运送到公司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产能利用率不足,产销量大幅下降,固定成本分摊较高,因此造成经营亏损。2、受去年“531光伏新政”的影响,组件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的同时毛利率也进一步下降,公司基于整体战略以及现金流考虑,减少了毛利率较低、收款期限长的组件销售订单,因此报告期组件产品销售量大幅下降,从而影响公司半年度的销售收入以及经营业绩。?

  2019年下半年,管理层在年初制定的2019年度战略规划及发展纲要的大方向下,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开拓光伏减反玻璃、超薄双玻组件的国内外市场,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2、继续出售自建持有的光伏电站,减少债务及带来现金流的回收,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产流动性。

  3、紧抓市场机遇,不断积聚提升所在电子消费类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大力推动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的市场开拓,加强与现有客户的深度合作的同时积极开拓行业细分市场领域龙头客户, 深度发掘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实现由“产品设计制造商”向“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努力从规模、创新能力及品牌影响力等各方面达到国内领先、世界先进的行业地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点之“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因此,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

  常州亚玛顿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常州亚玛顿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电子玻璃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同时公司会将电子玻璃原有的资产和业务等整合至公司显示材料事业部统一管理。2019年4月电子玻璃完成工商、税务、银行等全部注销手续。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3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22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公司拟就此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简历

  林金锡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0年-1996年任职于常州玻璃厂,1996年至今担任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创立发行人前身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009年被中国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聘请为副会长、2017年被聘任为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获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金奖。2011年被评为“常州市杰出企业家”、“常州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披露日,林金锡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16.85万股,与林金汉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金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林金汉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1988年担任江苏化工学院教师,1988年-1991年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并取得硕士学历,1991年-2010年3月担任广州爱先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等奖;2005年及2008年二度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08年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林金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与林金锡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金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芹女士: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曾任江苏昊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披露日,刘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倪红霞女士:中国国籍,女,1979年8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12年9月,在无锡尚德太阳能有限公司从事采购等供应链方面管理工作;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在无锡艺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从事采购、仓储、物流等供应链方面管理工作;2014年5月至2017年9月,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采购及管理工作;2017年10月至今,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内控、内审、环保、安全等方面管理工作。

  截止披露日,倪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倪红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3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22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3名监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3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因此,公司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日期

  1、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

  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

  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一经做出,不得撤销。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损失均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

  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

  收益。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

  6号)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

  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

  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

  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

  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

  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