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60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3.83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25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本次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哈药集团”)要约收购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哈药股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1、申报代码:706060
2、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3、申报价格为:3.83元/股
4、要约收购期限: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25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2、申请预受要约
哈药股份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哈药股份股票停牌期间,哈药股份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3、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4、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5、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哈药股份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6、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7、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8、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9、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0、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1、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三)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
2、哈药股份股票停牌期间,哈药股份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3、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
联系电话:0451-51870077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