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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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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8,954.00万元,同比减少21.28%,主要系:2018年1-6月公司锂化工产品的售价仍处于相对高位,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随着行业供需格局调整,锂化工产品价格发生较为明显的回调,导致2019年1-6月锂化工产品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40.90万元,同比减少85.23%,主要原因是:(1)前述锂化工品售价下降影响;(2)2019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为101,014.81万元,较2018年1-6月增加87,831.95万元,增幅666.26%,其中公司因购买SQM股权而新增35亿美元并购贷款相应产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含摊销)为86,069.1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85.22%和11.8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要求,公司决定对财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报告期新设而增加本集团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天齐邦德。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要求,公司决定对财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将根据财会〔2019〕6号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2)利润表项目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要求,并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85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取得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主要情况

  近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和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了德国莱茵TüV集团颁发的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情况如下: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目前尚在认证审核过程中。

  二、取得上述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德国莱茵TüV集团是德国政府指定的德国汽车工业顾问,同时也是宝马、奔驰、大众等知名主机厂所指定的体系标准技术合作机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获得其颁发的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表明其已完成审核并满足 IATF 16949:2016标准的要求,符合新能源汽车制造所需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及相关要求,有利于拓展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市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86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关于请做好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并于2019年8月2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关于请做好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告知函〉的回复》”)。

  《〈告知函〉的回复》中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采用了初步核算的数据,鉴于公司现已正式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下简称“半年报”),为保证《〈告知函〉的回复》中的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并与半年报保持一致,现将《〈告知函〉的回复》中有关半年报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新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关于请做好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以下简称“《〈告知函〉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告知函〉的回复(修订稿)》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以及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87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LG化学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对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外汇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会产生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将在2020年-2022年期间履行并确认收入,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长期供货协议》签订概况

  2019年8月22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简称“TLK”)与LG Chem, Ltd(以下简称“LG化学”)签订了Supply Agreement(以下简称“《长期供货协议》”或协议)。

  本次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约定TLK向LG化学销售氢氧化锂,销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销售数量包括基础数量和额外数量,额外数量将由买方根据自身需求发出通知后与卖方协商确定,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其中,单一年度氢氧化锂产品基础销售数量不低于TLK位于澳洲奎纳纳地区的氢氧化锂建设项目达产后年产能的15%。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长期供货协议》属于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LG化学

  ■

  LG化学是一家韩国上市公司,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051910,隶属于韩国LG集团。LG化学是韩国最大的综合化工企业,全球最大的锂电池生产企业之一。LG化学在韩国、美国、中国和波兰投资建立了多家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LG化学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LG化学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018年度,公司与境外正极材料及电池厂商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为63,566.40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18%。

  三、《长期供货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卖方:TLK

  买方:LG化学

  2、协议标的:氢氧化锂

  3、协议标的销售数量及价格:TLK向LG化学销售氢氧化锂,销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销售数量包括基础数量和额外数量,额外数量将由买方根据自身需求发出通知后与卖方协商确定,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

  4、协议履行期限:有效期为2020年至2022年。在双方同意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协商好价格和数量的情况下,协议可从2023年1月1日起延长3年。如双方不能就价格和数量达成一致,则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长期供货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TLK与LG化学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在2020-2022年确认收入,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TLK的氢氧化锂工厂将供应协议中提及的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根据目前TLK氢氧化锂项目调试工作进度,公司有信心履行完成协议全部规定条款。该《长期供货协议》约定的单一年度氢氧化锂产品销售数量不低于TLK氢氧化锂项目达产后年产能的15%,进一步表明公司与行业主要国际客户签订长期合同的目标已经按计划展开。

  2、履约能力

  本次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为公司现有产品领域的销售类合同,公司在资金、人员、 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协议的能力;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长期供货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长期供货协议》已对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外汇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签订协议的履行期较长,各年度销售数量和产品销售单价存在双方再次协商的可能性;如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存在提前终止的可能性。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协议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TLK与LG化学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82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8月15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1)。

  二、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的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84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8月15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四、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1)。

  五、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稿)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要求,并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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