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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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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中华映管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董事会,认定其对华映科技已丧失控制力,中华映管与华映科技及其子公司已非母子公司关系,自2018年12月底不再编入合并报表。中华映管以持股未过半、无董事会席次、无重要业务往来、无法参与及主导华映科技的重大活动决策、无指派主要管理人员等为由,认定对华映科技已丧失控制力。公司则认为中华映管申请重整(2018年12月13日)、华映百慕大推派公司的董事辞任(2018年12月17日)至今,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中华映管对公司董事的提名及任免产生的影响未发生变化。然而,鉴于中华映管提出其已丧失对公司控制权,因此,公司目前控制权归属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股权若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平板显示行业整体经营压力加大,终端厂商对供应链成本、产品品质及新技术开发的要求日趋严格,主要面板厂商专注于产能和产品结构升级,积极布局5G配套应用产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严峻的市场挑战下,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给公司造成的业务、资金等各方面冲击,无疑是雪上加霜。2019年上半年,公司合并营业收入7.74亿元,较上年同期22.89亿元下降66.17%;合并营业毛利亏损2.69亿元,较上年同期1.99亿元下降235.49%;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7.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4.4亿元,同比下降162.34%。

  本期公司各项业务情况如下:

  1、模组业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要模组业务公司销售量大幅下滑,营业收入5.01亿元,较上年同期22.19亿元减少17.18亿元,同比下降77.40%;其中,中小尺寸显示模组业务公司营业收入4.2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44亿元,大尺寸显示模组业务公司营业收入0.7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3亿元。2019年上半年,模组业务公司营业毛利亏损0.05 亿元(上年同期营业毛利3.29亿元),本期确认资产减值损失0.88亿元(主要因库存转销数量有限,本期模组业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0.83亿元),净利润亏损2.2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1.15 亿元)。

  (1)中小尺寸模组业务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中小尺寸显示模组业务公司在中华映管申请重整前主要向中华映管销售车载产品。车载产品具有认证期长,客户粘性强,对材料及产品规格的要求较高等特点,除了模组端需要客户认证,其前端面板也需要认证或依照客户的要求进行相应产品的设计、开模等。因此,中华映管的面板供应情况对公司中小尺寸显示模组的销售造成较大影响。2019年上半年,针对车载产品部分,公司主要由客户寻求面板资源(包括向中华映管采购其库存面板等),公司配合其他材料的采购,经公司加工后交货予客户。

  2019年上半年,华映科技本部营业收入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5亿元,同比下降59.79%;净利润亏损1.32亿元(上年同期盈利3.33亿元)。华映光电合并营业收入1.2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4亿元,同比下降86.29%,其中华映光电单体营业收入0.58亿元,同比下降92.70%;合并净利润亏损0.75亿元。

  为缓解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对公司模组业务的冲击,结合公司资产活化规划,公司经营团队进一步梳理了发展战略。公司对中小尺寸显示模组业务之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在车载显示屏基础上增加工控显示屏、智能手机屏、平板电脑屏、笔记本电脑屏等加工,丰富产品类型。公司将整合模组资源,围绕华佳彩面板资源进行配套,在华佳彩厂内建设智能手机屏模组生产线,提升市场反应速度;在积极推进华佳彩车载显示屏认证的同时,公司将增加能快速上量的智能手机屏等产品切入市场,提高产线稼动率,待产能逐步提升后,再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将加强各业务板块的整合,盘活资产,优化组织架构,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多渠道争取客户订单,满足客户需求。

  (2)中大尺寸模组业务公司经营情况:

  华映吴江近几年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度较高,受客户转单影响,华映吴江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57万元,较上年同期3.28亿元下降98.61%;净利润亏损1,507.50万元。

  华冠光电2019年上半年受市场景气度不佳影响,营业收入0.74亿元,同比下降66.74%,实现净利润349.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利润510.30万元下降31.45%。

  2、盖板玻璃业务

  2018年底,科立视二期第一条母板玻璃生产线主体设备提前老化,出现损坏、故障,已无法继续正常生产。为减少相关能耗,降低成本,公司决定,在评估该生产线的升级改造方案期间,科立视二期第一条母板玻璃生产线暂停生产。目前科立视3D盖板玻璃生产线和抗菌玻璃线正常生产。

  科立视2019年上半年销售母板玻璃12.64万平方米(主要为库存品),销售盖板玻璃及抗菌玻璃保护贴33.28万片。2019年上半年,科立视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114.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9%;合并净利润亏损8,295.5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9,368.09万元)。

  目前,科立视抗菌玻璃保护贴已与知名手机配件品牌商合作,盖板玻璃则已应用于部分品牌智能手机的背盖,预计2019年下半年科立视盖板玻璃加工将放量,营业收入有望逐步提升。

  3、面板业务

  2019年初,华佳彩取得战略性客户(国内知名智能手机厂商)的认证, 2019年3月正式供货;在此基础上,为提升产能利用率,华佳彩联合新兴市场知名手机厂商等共同开发非洲、欧洲市场。

  2019年上半年,华佳彩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52亿元,较上年同期5,228.85万元增长381.29%。本期,针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人民币4.4亿元政府补助款,华佳彩已累计收到人民币3亿元;然而本期华佳彩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63亿元(2018年6月基本达到设计产能),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12亿元,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0.34亿元,因此,本期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净利润亏损4.1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95亿元,其中上年同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0.98亿元)。

  华佳彩目前积极创新技术,突破产能瓶颈。针对IGZO产品,华佳彩则已完成全高清手机及平板技术开发,并申请多项IGZO技术相关专利,其生产的IGZO面板已送至客户端验证。目前技术研发团队已提出良率提升对策,预计下半年IGZO产品的良率有望稳步提升。

  中华映管申请重整的进度

  根据中华映管于台湾公开资讯观测站发布的重大讯息,中华映管于2018年12月13日经其董事会决议通过,依法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申请重整及紧急处分。2019年7月29日,中华映管申请的紧急处分届满,紧急处分期间依法已不能再延长;另中华映管之重整申请于2019年1月31日经台湾桃园地方法院驳回后,中华映管于2019年2月11日提出抗告,2019年7月29日,台湾桃园地方法院作出驳回中华映管重整申请之裁定。

  根据中华映管2019年8月7日发布的重大讯息,因中华映管之土地、厂房全数已遭法院查封,且多数债权人业已取得执行名义,自2019年7月30日起中华映管之资产随时有遭查封、拍卖之可能,恐影响中华映管继续营业。中华映管董事会仍在评估重整更生之可能性,故将先就重整抗告驳回之裁定提出民事再抗告声明状,后续如评估仍有重整更生之可能,将依法规定作业,并续与债权人沟通延缓强制执行程序,维持中华映管之继续营运及重整更生之价值。

  经阅览中华映管申请重整事件的部分卷宗,结合中华映管申请重整的进展,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与法律顾问分析法律后果,后续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公司诉中华映管相关方的案件进展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就与华映百慕大其他合同纠纷事项(未完成业绩承诺须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4日决定立案受理。2019年1月8日,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映百慕大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19年3月,公司追加大同股份及中华映管为上述诉讼案被告,并将诉讼请求进行变更。根据2018年度审计结果,公司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将诉请金额追加至3,029,027,800元。截至目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驳回被告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公司将联合法律顾问尽快推动上述诉讼案,加速资金回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仅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①将持有的敦泰电子的股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将此部分股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到“未分配利润”。②将持有的华创基金的股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追溯调整年初的其他综合收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2019-126号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127号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19年上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31,804.16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9-128号公告。

  四、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12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硕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2019-126号公告),并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127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9-128号公告。

  四、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12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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