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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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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60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在减持实施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41,825,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5%,其中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9,781,311股,限售流通股52,044,609股。上述股份系2016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并于4月27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6,977,831股(含2019年4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3,0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19/5/23~2019/11/22)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093,34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2019/4/26~2019/10/2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884,482股(含2019年4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0%。目前,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日前,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收到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19年8月22日,沙钢集团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创阳安股票0股;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华创阳安股票54,84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2993%。截至目前沙钢集团持有华创阳安86,977,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沙钢集团不属于华创阳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华创阳安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沙钢集团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沙钢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61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股份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8月22日,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编制的《华创阳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根据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8月2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54,84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2993%。

  本次权益变动前,沙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1,82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2992%。本次权益变动后,沙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86,977,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沙钢集团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沙钢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创阳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签署日期:2019年8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调整投资结构减持持有的华创阳安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1、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4月27日通过华创阳安对外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拟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华创阳安股份不超过86,977,831股(含2019年4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3,0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19/5/23~2019/11/22)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093,34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2019/4/26~2019/10/2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884,482股(含2019年4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4,848,10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披露的减持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情况需要,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减持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根据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8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持有的华创阳安54,848,100股,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5299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创阳安141,825,9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15299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创阳安86,977,8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未曾发生其他买卖华创阳安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创阳安公司及上交所。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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