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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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嘉实中创400ETF联接A已于2012年4月23日起已开通转换业务;本次公告的转换业务仅适用于嘉实中创400ETF联接C开通转换业务。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转入和转出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转入或转出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转入和转出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转换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转入、转出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3日常转换业务
3.1开通转换业务基金明细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上开放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与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嘉实债券、嘉实稳宏债券A、嘉实稳宏债券C、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A、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物流产业股票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C、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A、嘉实医药健康股票C、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A、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C、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C、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A、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C、嘉实金融精选股票A、嘉实金融精选股票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致盈债券、嘉实资源精选股票A、嘉实资源精选股票C、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嘉实互融精选股票、嘉实互通精选股票、嘉实中短债债券A、嘉实中短债债券C、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A、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C、嘉实消费精选股票A、嘉实消费精选股票C、嘉实长青竞争优势A、嘉实长青竞争优势C、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A、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C。
3.2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0 购费用基金向非0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 0 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3、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1)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MAX(0,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注:嘉实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多元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债券、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致盈债券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入)限制;嘉实增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3.3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③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转换份额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7)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转入申请:
(a)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c)所投资的目标 ETF 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所投资的目标 ETF 暂停申购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且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转入的;
(e)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f)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g)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h)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i)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入申请的措施。
(j)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转入的情形。
②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a)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b)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c)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 个或 2 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d)所投资的目标 ETF 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e)所投资的目标 ETF 暂停赎回,且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转出的;
(f)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g)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h)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转出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转出申请的措施。
(i)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如发生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本公告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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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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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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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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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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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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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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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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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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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4.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 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转换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9年8月23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等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嘉实医疗保健股票。
二、 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2019年8月23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等业务。
三、 基金定投等业务
2019年8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办理定投业务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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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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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关于嘉实策略混合基金经理变更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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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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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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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