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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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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2019年半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年度目标及任务,持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深化内部管理变革,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和竞争不断加剧的市场形势,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经营目标。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572,794,715.43元,同比增长17.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60,309.90元,同比增长5.73%;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40,402,765.42元,同比增加82.25%。

  二、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分析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07%。主要是部分大客户本期订单量增加。其中,照明电源是公司占比最大的产品,实现收入2.55亿元,与上年同期同比增长4.65%;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实现收入1.48亿元,与上年同期同比增长27.84%,增长主要来源于客户对干式变压器、电抗器、移相变产品需求的增长;新能源用变压器产品实现收入0.66亿元,与上年同期同比增长5.30%;其他产品营业收入1.04亿元,与上年同期同比增长54.32%,增长主要是本报告期为LED驱动电源客户生产配套线束产品,该类产品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约3600万元。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加18.01%,毛利率同比降低0.62%,报告期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

  3、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9.87%,主要原因:本报告期员工数量增加、平均工资水平上涨,计提管理人员绩效奖金以及公司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人才培养项目、智慧园区场地改造等项目导致费用增加。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08%,主要是报告期国外运费减少、全资子公司莫瑞典伊戈尔进入注销阶段,相应的费用支出减少。虽然报告期公司面临着各种挑战和不利因素,但公司仍然坚持在研发上加大资源投入,报告期研发支出约2,993.7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16%。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比上年同期增加643万元,主要原因为美国客户SIMKAR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公司对其应收帐款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约573万元。

  三、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由顺德伊戈尔实施的募投项目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报告期内处于试生产阶段和产能培养阶段尚未达产,报告期尚未产生收益,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该募投项目将为公司高频类产品业务增长提供产能保障,逐步发挥效益。由吉安伊戈尔实施的募投项目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于2018年6月动工,截至报告期末仍处于建设阶段,由于2019年3月以来,江西吉安当地降雨频繁,募投项目建设受自然灾害影响,工程方未能按期交付,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2019年6月30日调整至2020年6月30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等,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A、资产负债表

  a、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b、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B、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本年度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07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8号文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09,5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235,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62,295,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7年12月26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3-1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于2019年1月0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23,274.2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800.56万元,将暂时闲置的人民币12,1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00.56万元,与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4月20日、5月23日,分别与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县支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07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5号)。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二)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三)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07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19年6月30日调整至2020年6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8号文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09,5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235,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62,295,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7年12月26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3-1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子公司顺德伊戈尔实施的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和伊戈尔研发中心项目于2018年年末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3月项目已正式投入使用,相关流水线、生产设备、研发设备陆续购置中,截至2019年6月30日,相关建筑工程尚未完成结算工作。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决定将“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19年6月30日调整至2020年6月30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江西吉安,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但2019年3月以来,江西吉安当地降雨频繁,募投项目建设受自然灾害影响施工进度缓慢,工程方未能按期交付。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进行的必要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6月30日调整为2020年6月30日。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6月30日调整为2020年6月30日。

  (四)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伊戈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07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3,6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择机采取有利措施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及日元。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二)额度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3,6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三)授权及期限

  董事会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投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期限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公司产品50%以上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三)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四)公司审计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基于有效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3,600万美元额度(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投资工作小组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3,6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监事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3,6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07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8510001号),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31,992,875元人民币变更为134,521,475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由131,992,875股变更为134,521,475。结合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08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德国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Sunrise Power Transformers GmbH(以下简称“德国伊戈尔”)的日常经营需求,更好的开展主营业务,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100万元美元对德国伊戈尔进行增资。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德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德国伊戈尔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unrise Power Transformers GmbH;

  2、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3、地址:Frankenstrasse 35,20097 Hamburg;

  4、法定代表人:马页丁;

  5、注册资本:5万欧元;

  6、经营范围:各类变压器产品及相关组件、电源类产品的销售。

  德国伊戈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德国伊戈尔经审计总资产520.19万元,净资产-446.09万元,营业收入1687.39万元,净利润-102.23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德国伊戈尔总资产293.78万元,净资产-401.72万元,营业收入879.84万元,净利润41.22万元(2019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德国伊戈尔的增资主要目的是用于补充运营所需资金,满足德国伊戈尔日常业务经营所需。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风险较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内控管理,力求经营风险最小化。

  本次增资不会变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对德国伊戈尔增资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商务部等部门提交增资的材料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07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10: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肖俊承主持召开。通知于2019年8月0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进行的必要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6月30日调整为2020年6月30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8510001号),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31,992,875元人民币变更为134,521,475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由131,992,875股变更为134,521,475股。结合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此议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公司将择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德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德国子公司Sunrise Power Transformers GmbH增资100万美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3,600万美元额度(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投资工作小组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五)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07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0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6月30日调整为2020年6月30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3,6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三)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四)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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