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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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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实国资委深化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和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以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精神扎扎实实稳步推进各项生产经营、市场开发、改革创新工作,顺利完成了上半年的经营目标和任务。2019年上半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192,584.1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29.0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一、产业园业务

  (一)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

  2019年上半年,中央重申坚持房住不炒,要求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大力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调控目标,控制投机性、投资性购房需求。

  公司产业园开发运营项目主要在南京市。2019年上半年,南京房地产市场受“限购、限售、限价、限贷”政策的影响,整体市场成两级分化,热门版块去化情况持续良好,部分非热门版块出现滞销现象。

  (二)主要经营模式、经营业态、主要项目所在城市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1、目前公司以产业园开发运营、电线电缆和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为主业,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生产、销售为主。

  2、公司产业园开发运营项目主要在南京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的江山汇项目位于南京市鼓楼滨江商务区,是鼓楼区重点项目,被作为全市重点功能板块进行打造。鼓楼滨江商务区按照泛长三角CBD标配进行规划,具有高起点、高水准的特点,远景目标为南京“新外滩”。鼓楼滨江商务区占地5.3平方公里,将新建各类载体超500万平方米,“十三五”规划总投资超1000亿元。鼓楼区是南京中心城区,具有文化、教育、经济等诸多优势。

  江山汇项目北临长江,东接幕府山风景区,拥有独一无二的江山资源。地处滨江地带,俯瞰5公里幕燕滨江风光带,坐拥金陵四十八景之六景,历史与人文在此汇聚。项目同时位于南京古城中轴的北起点,与地铁3号线无缝对接,未来将规划建设地铁7号线,便捷交通,通达全城。

  江山汇是集商业、办公、公寓、酒店、住宅于一体的城市产业园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同时还将建设一座大型观江平台,未来将是鼓楼滨江的城市地标。

  江山汇C地块住宅项目(江山汇悦山府)于2017年12月、2018年5月两次推盘,住宅总套数673套,2018年已经交付387套,2019年1-6月交付269套。商铺和车位也将在2019年陆续出售交付。江山汇A、B、D、E地块将依次开工,其中A地块为公寓产品,规划打造一线瞰江公寓“长江之窗”,已于2018年8月开工;B、D地块为商业综合体,主要由2幢150米高的塔楼及附属裙楼组成,集商业、酒店、办公为一体,包括约10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7万平方米的写字楼和3万平方米的酒店,并拥有区域性地标建筑——长江观江平台,将于2019年内开工;E地块为公寓产品,预计2019年内开工。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拥有资产开发、资产运营及物业管理三大运营模式,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运营经验,具有较强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和运营管理能力。

  宁华物产江山汇金E座办公楼项目主体施工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并结合工程进度交叉组织竣工验收,将于2019年内竣工交付。该项目紧临长江、位置优越,宁华物产已与意向客户达成整栋销售的初步意向,预计可实现较好经济效益。

  (三)土地储备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土地储备。累计持有的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

  2、公司没有涉及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四)房地产开发情况

  1、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

  ■

  说明:江山汇金E座主体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并结合工程进度交叉组织竣工验收。

  2、公司没有涉及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五)房地产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

  说明:南通房产为购入的成品商品房。

  2、公司没有涉及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六)房地产出租情况

  本报告期初可租赁总面积为5.03万平方米,本报告期已出租面积4.29万平方米,出租率85.28%。

  (七)公司融资途径

  报告期期末项目融资情况

  ■

  (八)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情况。

  二、供应链业务

  根据公司未来将向大宗商品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发展转型需要,2018年公司新开展了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2019年上半年加大了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力度,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1,749.41万元。

  三、电缆业务

  2019年上半年,国内电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监管更加严格。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阜电缆坚持“市场领先、精细管理”的治企方针,根据市场变化,抢抓机遇,在保有了原有的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0,691.87万元,同比增长17.1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本公司主要影响如下: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有影响的相关项目如下表: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企业按照要求执行财务报表格式及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按照通知要求,公司依据新财务报表格式及修订后的会计准则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

  ①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②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③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再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④利润表中原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改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

  ⑤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明细项目,反映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⑥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由“减:资产减值损失”、“减:信用减值损失”改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①新增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适用范围的规定,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

  ②明确了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收入准则、

  涉及金融资产的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与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③对于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确认时点进行专门规范,明确了资产确认与终止确认需要分别考虑,对换入资产的确认和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规定了明确的处理原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3)债务重组

  ①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前提,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扩大了适用范围。

  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外的受让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由“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修改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损益为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再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

  ③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及债务人对重组的债权债务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④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需要分别确定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受让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

  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实行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开始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3)债务重组: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开始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自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①对期初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对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对期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②对上年同期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2)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2019年1月1日至前述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业务,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9-05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批准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自2011年以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且公司与大信事务所约定的2018年度业务期限已满,经友好协商,双方不再续约。

  从公司整体发展运作需要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4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7万元),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批准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促进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制定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六)审议批准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和《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公司的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制定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七)审议批准了《关于2019年制度建设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9-05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泽平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二)审议批准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9-05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体详情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自2011年以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且公司与大信事务所约定的2018年度业务期限已满,经友好协商,双方不再续约。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始终保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在此公司向大信事务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从公司整体发展运作需要考虑,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在经过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信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425568

  4、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8、资质:天职国际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提前跟原审计机构大信事务所就变更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协商一致不再续聘。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职国际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4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7万元),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经核查,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9-05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企业按照要求执行财务报表格式及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依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进行相关会计信息披露。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实行日期

  (一)变更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再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4)利润表中原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改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

  (5)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明细项目,反映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6)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由“减:资产减值损失”、“减:信用减值损失”改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新增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适用范围的规定,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

  (2)明确了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收入准则、

  涉及金融资产的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与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3)对于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确认时点进行专门规范,明确了资产确认与终止确认需要分别考虑,对换入资产的确认和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规定了明确的处理原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3.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前提,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扩大了适用范围。

  (2)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外的受让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由“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修改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损益为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再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

  (3)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及债务人对重组的债权债务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需要分别确定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受让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

  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二)变更实行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开始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3.债务重组: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开始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1)对期初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对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对期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上年同期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2.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前述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业务,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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