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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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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6,494,9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在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全面部署下,通过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围绕中心,聚焦战略,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稳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

  (一)总体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装饰建材家居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营卖场经营面积超过90万平方米,商户数量2,700余户;加盟及委托管理卖场经营规模为64.90万平方米,其中开业运营卖场经营规模40.80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8,170.22万元,营业利润48,362.85万元,利润总额48,420.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65.5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23%、5.56%、5.63%和3.45%。主要原因系:较上年同期,租金水平上涨、写字楼销售收入增长及公司加强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状况良好。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77,131.68万元,较期初下降0.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71,461.13万元,较期初增长4.70%;每股净资产6.23元/股,较期初下降38.44%,主要系公司2019年5月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摊薄所致。

  (二)富森美拎包入住馆顺利开馆,打造全新服务业态

  继公司2018年推出“拎包入住”新服务业态后,富森美拎包入住生活馆于2019年5月底正式开馆,经营面积为3.4万多平方米。“拎包入住”服务是公司继研发和运营大物流批发、独立大店、精品家居MALL、创意创客中心、时尚软装、进口家居后的创新型业态,是对构造家装价值链的服务迭代。拎包入住将从设计、产品、施工、交付到售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致力于在家具、建材、饰品和家电等方面提供全屋配齐。拎包入住馆的运营有利于整合产业链资源,打造了“一体化全屋空间”的服务平台,不断推动公司“泛家居”战略发展。

  (三)顺应市场的变化,不断创新营销服务

  公司顺应市场和消费的新变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商家共同参与”的集合营销方式,利用行业资源,打造智慧化卖场、进行数字化提升;开展社区引流,大力发展社群营销;进行品牌和服务升级。在市场和消费的驱动下,报告期内,公司策划和组织了“万人家博会”、“拎包入住馆开业”、“超级周年庆”、“夏季置家节”等12场大型活动,发布“振兴川派家居100强”、“大商战略”、“富森美精装战略”等营销主题战略,为商户、合作伙伴和卖场赋能,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四)坚持深化管理和服务,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坚持“真诚为您、服务到家”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公司各卖场的经营管理、品牌招商、营销策划、物业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消费者和商家提供消费贷和装修贷;为商户或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提供保理融资服务;为核心商户提供进出口业务代理服务等。通过深化管理和服务,提高了客户粘度,巩固公司各卖场的稳定发展,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 “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2)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项目。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追溯调整后对2018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兵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 2019-07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半年度财务概括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1,702,234.7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655,579.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160,087.24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815,984,000.88元,本期提取盈余公积金19,216,008.7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30,995,703.77元。

  二、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56,49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1,298,98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则扣除已回购部分股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7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途为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4,000,000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3%;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6,666,667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0.8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5)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审慎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4,000,000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3%;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6,666,667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0.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十二个月之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1)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6,666,667股,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2)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4,000,000股,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回购前股本结构以截至2019年8月21日的公司股本结构为依据。

  9、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77,131.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1,461.13万元,流动资产为204,535.81万元,若回购资金的上限为10,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3%、2.12%、4.89%。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将结合货币资金状况和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和支付回购资金,具有一定实施弹性,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1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财务总监程良先生、副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和吴宝龙先生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计划自2019年8月17日后15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

  ■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具体授权

  (1)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本次回购事项的相关授权

  为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及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法回购注销股份,并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在回购完成后,公司将经股东大会审议后,依法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并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5、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方案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73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变更日期: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2)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项目。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追溯调整后对2018年年度报表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74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2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森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19年3月3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4,99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2,498,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拟以2018年末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311,497,9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18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56,494,900股。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5月,公司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相关工作。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4,997,000股增加至756,494,9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4,997,000元增加至756,494,9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3)。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就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此次章程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所需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 2019-07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9月20日15:00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9:30-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15:00至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2.02回购股份的方式;

  2.0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2.0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2.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2.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2.07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同时,上述议案2、3、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9:00-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

  邮编:610041。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易盛兰、谢海霞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028-82832555

  邮箱:zqb@fsmjj.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8”,投票简称为“富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各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上述委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7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额度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

  一、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19年3月19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诚鑫55号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FB311),理财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本次公司理财产品收回本金共计3,000万元,取得收益477,863.01元。

  二、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购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收回进账单。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67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14: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王晓明和独立董事罗宏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2019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70)刊登于2019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69)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编制的2019年1-6月财务报表,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1,702,234.7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655,579.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160,087.24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815,984,000.88元,本期提取盈余公积金19,216,008.7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30,995,703.77元。

  公司拟以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56,49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51,298,980.00元,不进行股份转增和送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则扣除已回购部分股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果本预案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2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

  逐项审议该议案,具体及表决情况如下:

  4.0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审慎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 ,未超过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4,000,000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3%;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6,666,667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0.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5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十二个月之内。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事项发表了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7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及注册资本变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7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444,997,000股增加至756,494,9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4,997,000元增加至756,494,900元。为及时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工商变更并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所需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5)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6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9: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林祥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2019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编制的2019年1-6月财务报表,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1,702,234.7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655,579.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160,087.24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815,984,000.88元,本期提取盈余公积金19,216,008.7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30,995,703.77元。

  公司拟以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56,49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51,298,980.00元,不进行股份转增和送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则扣除已回购部分股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果本预案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2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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