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完成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将其持有的预备用于交换的共计2,850,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并以“中国宝武集团-中金公司-17宝武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详情请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动力弱化,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超预期,中国经济增长动力趋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其中制造业投资持续下滑,钢铁市场“长强板弱”分化趋势加剧,以汽车板为代表的板材市场尤为低迷,上半年国内汽车产量同比下降13.7%。

  上半年,国内粗钢产量4.9亿吨,同比增长9.9%;上半年中钢协钢材价格综合指数109.5,同比下降4.6%;同期普氏62%铁矿石指数91.4美元,同比上升30.9%,钢铁产品购销差价同比显著收窄。一季度,板材市场低迷,钢材价格环比大幅下降;二季度起受原料价格支撑及国家减费降税影响,钢材价格小幅上涨,但6月起受国内产能释放及需求偏弱影响,钢材价格出现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铁产量2,282.7万吨,钢产量2,428.6万吨,商品坯材销量2,335.2万吨,实现合并利润总额83.2亿元。

  单位:万吨

  ■

  展望下半年国内钢铁市场,由于钢厂年修提前,四季度钢材市场供应同比预计略有增长,但下游市场需求预计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善,冷轧产品供需平衡矛盾突出,下半年铁矿石价格持续上升空间有限,预计价格波动较大。

  公司下半年产销规模总体稳定,面对下游需求压力未得到缓解、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内部定年修集中与成本费用集中发生等客观条件变化,公司在保持制造端稳定顺行和经营业绩优势方面将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借助多制造基地管理能力提升及协同效应挖掘,保持产能稳定,进一步深挖成本削减潜力,有效对冲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确保各项年度经营目标实现。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7年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按照首次执行上述准则的要求调整了2019年期初有关科目累积影响数,该等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集团期初总资产减少人民币449,379,737.03元,净资产减少人民币450,351,776.58元;本公司期初总资产、净资产没有影响,主要是相关金融工具报表项目之间重分类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邹继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不再担任宝钢股份相应职务、退休、辞职等原因退出限制性股票计划,其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19年4月23-24日召开宝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不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9-034、临2019-039公告。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宝钢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9-043公告。

  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发出《宝钢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截至2019年7月1日已满四十五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9-044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以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第四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规定,1)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3名激励对象,其中王静、吴彬、王强民、解旗、武海山、傅伟国、许映明共7名,根据组织安排不再担任宝钢股份相应职务;石志昌、张兆存、陈平、王雨莉、廖东风共5名,已办理退休手续;王布林,已主动提出辞职。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上述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673,7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73,373,45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2288467),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办理上述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1,673,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19年8月2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谢同琪在职身故,公司共授予其限制性股票126,900股,其中10,575股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剩余116,325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截止日前,关于上述116,325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方案公司正与其法定继承人协商中,本次不予以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宝钢股份本次回购注销的对象、原因、数量、价格和注销安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待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宝钢股份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于2019年8月22日在上海召开。

  (四)董事出席会议的人数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

  (五)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邹继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听取了《2019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中美贸易摩擦衍生风险及应对项目汇报》等报告,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19年二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9年二季度末,公司坏账准备余额43,249,429.51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20,695,920.03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58,632,105.88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余额61,197,324.15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管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按照董事会确定的高管绩效评价结果,公司确定了2018年度高管薪酬结算方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批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同意《关于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2017年宝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关于土地租赁事宜和房产相关事宜的部分承诺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9)。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锦刚、贝克伟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增选田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谢荣、贝克伟、张克华、陆雄文、白彦春、侯安贵、田雍(候选人),其中谢荣为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陆雄文、贝克伟、张克华、谢荣、白彦春、田雍(候选人),其中陆雄文为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张克华、白彦春、张锦刚、周建峰、田雍(候选人),其中张克华为委员会主任。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将增选田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作为《关于增选田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投资价值,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

  全体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批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于2019年9月9日在上海召开。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田雍先生简历

  田雍

  1959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审计师。

  田先生具有多年国家审计经验和中央企业审计工作经历和丰富的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经验。历任国家审计署基本建设审计司、金融审计司副处长、处长;1999年至今,先后担任邮电部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田先生1982年1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1987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于2019年8月22日在上海召开。

  (四)监事出席会议的人数情况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五)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红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19年二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在认真审议本议案后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武钢集团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未损害上市公司权益,未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武钢集团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四)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五)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六)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七)2019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625号上海臣苑大酒店中苑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9日

  至2019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19年9月6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13楼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99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六、 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核心数据

  ■

  二、公司经营亮点

  ●经营业绩达到预期。克服汽车市场持续低迷、矿价连续上涨、多基地资源平衡的复杂形势,加强供产销协同,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83.2亿元。

  ●成本削减成效显著。环比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成本削减31.5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有效支撑公司经营业绩。

  ●湛江三高炉系统建设稳步推进。5月9日热轧工程开工,6月11日冷轧工程开工,6月17日烧结工程开工。

  ●持续追求技术领先。以极低铁损取向硅钢B18R060为代表的3项产品实现全球首发,10项标志性技术实现突破,上半年发明专利申请比例达到93.89%。

  ●智慧制造发力推进。启动79个智能装备类改造项目;宝山、东山基地开通5G网络基站,迈出开启“5G+智能制造”第一步;宝山基地硅钢第四期智慧工厂建成投运,东山基地全球首创智慧铁水运输系统单机上线运行。

  ●积极打造绿色工厂。获评第十届中华环境奖(企业环保类),成为第十届中华环境奖中唯一入选的企业单位;宝山基地完成绿化建设20.3万平方米;青山基地“一园四中心”的整体设计方案已完成。

  ●品牌价值持续提升。外滩·中国品牌创新价值榜Top100发布,宝钢股份由2018年第38位跃升至第28位;第六次荣膺通用汽车“年度供应商”称号。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四、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公司”)股东武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对2017年宝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该交易简称“合并交易”)过程中关于土地租赁事宜和房产相关事宜的个别承诺事项,积极履行相关义务,现根据实际履行情况,拟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如下:

  一、 承诺出具的背景

  鉴于在合并交易中,根据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所做的尽职调查结果,武钢股份使用的部分土地和房产的权证上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为保证合并交易的顺利实施,武钢集团于2016年9月22日就合并交易涉及的相关土地租赁事宜和房产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报纸上予以公告。该等承诺列载于《宝钢股份换股吸并武钢股份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内容主要为(具体见附件):

  1.关于土地租赁事宜,武钢集团就39宗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的授权经营地、2宗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的授权经营租赁地及武新股份二期项目使用土地,向宝钢股份承诺其将在吸收合并实施完成之日起3年内完成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及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等。

  2.关于房产相关事宜,武钢集团就登记在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名下、但对应土地使用权人为武钢集团的房产,和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拥有的、但仍登记在武钢集团名下的房产,以及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拥有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向宝钢股份承诺其将分别在吸收合并完成前、吸收合并完成后2年内、吸收合并完成后3年内完成过户手续及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等。

  2016年10月28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合并交易的相关议案。截至2017年10月16日,武钢股份完成工商注销,该次合并交易已完成。根据合并交易方案,武钢股份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有限”)承接与承继。因此,武钢集团上述有履行期限的承诺从2017年10月16日开始起算。

  二、承诺的执行情况

  合并交易实施后,武钢集团和武钢有限积极推进上述各项承诺的履行工作。目前上述各项承诺尚在推进中。

  (一)关于土地租赁事宜的承诺

  合并交易实施后,武钢有限与武钢集团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多次沟通、协商和申请工作。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反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已停止受理授权经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以及对划拨土地变更为授权经营地的审批手续。

  因此,上述承诺涉及的39宗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的授权经营租赁地,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土地使用权转为授权经营地的变更登记。上述承诺涉及的2宗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的授权经营租赁地和武新股份二期项目使用土地,截至目前未完成土地使用权转为授权经营地的变更登记。

  (二) 关于房产相关事宜的说明和承诺

  合并交易实施后,武钢有限与武钢集团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多次沟通、协商和申请工作。根据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反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屋等建筑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因此,对于登记在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名下、但对应土地使用权人为武钢集团的房产,目前无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办理房产权属更名或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对于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拥有的、但仍登记在武钢集团名下的房产,需要待房产、土地的产权分别处置至武钢有限以后,才能依法依规将原武钢股份的房产权利人更名为武钢有限,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对于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拥有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目前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无法办理更名和不动产登记。

  三、承诺变更方案

  鉴于上述土地和房产已无法按现行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登记、过户手续,为保证宝钢股份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武钢集团对土地租赁事宜、房产相关事宜出具新承诺以替代原承诺内容(具体见附件),主要变更如下:

  1.土地租赁事宜。武钢集团承诺,因受限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武钢集团不再办理授权经营地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待法律法规准许后再行办理。

  2.房产相关事宜。武钢集团承诺,因受限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武钢集团不再办理过户手续,待法律法规准许后再行办理。

  3.原承诺中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的条款继续保留。

  武钢集团原有承诺中,对于土地租赁事宜和房产相关事宜,均有相应兜底条款,以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土地租赁--武钢集团将确保武钢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可持续、稳定地继续使用承诺所涉土地;如因租赁土地涉及的授权经营地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或相关租赁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导致武钢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等土地,则武钢集团将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排除相关妨碍或影响,并承担武钢有限或其下属子公司因此遭受的相关损失。

  房产相关--对于承诺涉及的三类房产,武钢集团确认其实际所有权人为武钢有限或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武钢有限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可按现状继续占有和使用该等房屋,该等房屋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因武钢集团违反承诺而给武钢有限及相关下属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武钢集团将予以赔偿。

  该等兜底条款,确保了上市公司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房产的所有权,保障上市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并对上市公司可能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保障,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故予以保留。

  四、审议程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锦刚、贝克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变更承诺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武钢集团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未损害上市公司权益、未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武钢集团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未损害上市公司权益,未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武钢集团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1:武钢集团关于土地租赁事宜、房产相关事宜的承诺对照表

  ■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新规定,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投资价值,完善公司治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和完善。本次修订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除上述条款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