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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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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紧紧围绕聚焦目标、转型发展的主题开展工作,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经营业绩,着力增强盈利能力

  一是抓基础,强管控,风电项目稳步前进。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投风电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强化经营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第一,加快推进大面山三期、井叶特西、沙马乃托、堵格4个已核准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开展拟建项目合法合规建设施工情况摸排,做好开工前检查保障,逐步落实相关项目开工推进计划,确保项目在2020年底前投产。第二,狠抓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体系,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隐患排查更加彻底,安全监管更加有效,宣传教育更加深入。第三,聚焦各项生产运行指标,建立多维度指标对标体系,强化指标对标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2019年上半年,能投风电实现发电量9.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73%;实现营业收入4.80亿元,同比增长60.08%;实现利润总额3.20亿元,同比增长88.93%,创造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二是控风险,攻难点,贸易业务加压奋进。公司继续按照“控风险、调结构、优模式”的整体要求,对存量贸易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拓展新项目,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一方面,严控贸易风险,对存量贸易业务进一步优化调整、补充完善担保并根据情况逐步收缩。另一方面,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创新交易模式,与能投化学等建立良好的协同机制,在新型化工产品原材料供应及产品销售上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上半年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9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28亿元。

  三是控成本,增收入,开源节流增利润。公司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及合理使用,努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在保证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理财业务,上半年通过现金理财实现财务收益0.27亿元。

  四是搭平台,促合作,银企联动协调推进。公司积极与各大银行沟通洽谈,重塑信用体系,争取金融支持,为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方案。

  (二)聚焦内控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继续加大力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着力提升治理水平。一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了对《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形成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完成了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改选、经营人员调整和增补,充实了公司管理力量,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优化;三是加大对经营活动特别是关键业务环节的合规审查,把风险化解在源头,最大限度控制风险。四是根据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要求,对多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定期进行跟踪督办,目前60余项制度已经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印发。五是坚持高效精简、合理配置原则,对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进行调整,以增强内部经营活力,同时建立了内部常态化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员工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奠定人才队伍基础。

  (三)聚焦资本运作,着力突破发展瓶颈

  公司围绕新型能源领域和锂离子动力电池全产业链大力推进项目论证,着力突破发展瓶颈。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产业布局,秉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大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等领域的项目考察和投资论证力度,为加快公司转型发展寻求更多的项目支撑,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次调整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期初留存收益金额359,825.29元。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6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会计准则修订

  根据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修订通知》、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2、会计准则修订

  按照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会计准则修订

  1、《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4)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会计准则修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会计政策变更发布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6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了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更真实、可靠、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贸易行业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非贸易行业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2)贸易行业账龄分析法

  ■

  (3)非贸易行业账龄分析法

  ■

  3、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对于收入准则规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增加或转回的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考虑获取应收款项相关信用风险特征的成本,将应收款项分为单项评估和组合评估两种类别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及其信用损失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下三类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评估以确认其预期信用损失:

  (1)贸易行业单项应收账款余额在300万元以上、单项其他应收款余额在200万元以上,逾期的单项应收票据;

  (2)非贸易行业应收款项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公司将单独对其进行信用损失评估。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单独进行信用损失评估后,未确认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再次进行信用损失评估。

  2、按组合评估的应收款项及其信用损失确认方法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2)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2018年及前期数据追溯调整,对2018年度及以前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调减期初留存收益金额35.98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会计估计变更发布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变更依据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5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在公司7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必会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9-063号、064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60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在公司7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9-063号、064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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