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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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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增长依旧疲软,国际贸易紧张局势升级,国内外纺织服装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我国服装行业整体出口面临较大压力。据中国海关总署相关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总额1,242.3亿美元,同比下降2.37%,其中,纺织品累计出口额586.2亿美元,同比增长0.66%,服装累计出口额656.1亿美元,同比下降4.93%。下半年国际经济贸易形势依旧复杂,中美贸易摩擦充满变数,同时公司仍需面对汇率波动、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环保管控愈严、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等方面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818,838.8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0.99%,营业成本168,519,932.00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0.67%,实现营业利润10,816,302.9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4,701.4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35%,研发投入6,787,065.6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0,207,511.7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1.08%。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无缝服装的主营业务,董事会组织和领导全体员工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在巩固与现有客户良好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开发优质新客户,稳步推进完善产业链相关工作,提高无缝服装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在无缝服装行业的领军企业地位。同时公司也在不断加强战略规划能力、提升品牌价值,完善内控建设、严控经营风险、储备技术人才,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拓展业务范围,有序推进转型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保持企业发展后劲。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进行合规性建设,规范三会运作机制,强化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和外部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定位和权责关系,强化公司集团化职能管理水平。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名称变更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切实推进和实施股份回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并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以配合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实施了股份回购相关工作,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89,84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919%,最高成交价为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8,889,911.96元(不含交易费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增加4家。本期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义乌市兴黛花边有限公司、义乌市东翔纸箱有限公司和义乌市伟隆包纱有限公司。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建伟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陶建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陶建伟先生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陶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将部分位于义北工业园区和荷叶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权证编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9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8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501号)以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的评估值人民币4,252.40万元转让给浙江富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富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资产出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及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14时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阳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四川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历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第503研究所人事科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政治工作部保密主管。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天津基地管委会综合处副处长、航天神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以现场与会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正亮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监事会同意将部分位于义北工业园区和荷叶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权证编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9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8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501号)以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的评估值人民币4,252.40万元转让给浙江富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富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资产出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林明波先生已回避表决。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登载于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2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项目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编制各期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新增“应收账款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二级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刘朝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朝阳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朝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刘朝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朝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刘朝阳先生辞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刘朝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朝阳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阳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四川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历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第503研究所人事科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政治工作部保密主管。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天津基地管委会综合处副处长、航天神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股份”或“公司”)拟将部分位于义北工业园区和荷叶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权证编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9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8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501号,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的评估值人民币4,252.40万元转让给浙江富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杰光电”或“交易对方”)。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先生持有浙江五柳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陶士青女士持有浙江五柳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3%股权。浙江五柳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富杰光电100%的股权,故富杰光电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同时,公司监事林明波先生为交易对方富杰光电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富杰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资产出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陶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富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EA3LN8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A座1楼(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林明波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光电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自有房屋租赁;国际贸易、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陶建伟

  (二)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

  富杰光电的股东情况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先生持有浙江五柳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陶士青女士持有浙江五柳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3%股权。浙江五柳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富杰光电100%的股权,故富杰光电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同时,公司监事林明波先生为交易对方富杰光电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富杰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资产出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富杰光电本次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其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支付相关款项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名称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公司拥有的部分位于义北工业园区和荷叶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7,593.36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35,589.82平方米,具体明细如下:

  ■

  2、权属情况说明

  上述标的资产为公司自有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其他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以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为4,987.77万元,账面净值为2,144.94万元。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54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7月31日,对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及收益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情况明细表

  ■

  注:上述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的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

  2、标的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情况明细表

  ■

  注:上述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的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

  经评估,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4,252.40万元,评估增值2,107.46万元,增值率98.25%。

  (三)标的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均为出让取得,标的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均为混合结构,取得方式均为公司自建。上述资产运作情况正常,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547号)。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是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547号)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252.40万元。以前述评估值为参考,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52.40万元。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富杰光电(乙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资产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部分位于义北工业园区和荷叶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权证编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501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8号、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36499号)的标的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和条件购买标的资产。

  2、转让价格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547号)所载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547号),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4,252.40万元。交易双方商定,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52.40万元。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由乙方以现金分两期支付。

  ①在本协议生效后的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1,275.72万元(大写:壹仟贰佰柒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②甲方收到首期款后的3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剩余70%的转让价款即人民币2,976.68万元(大写:贰仟玖佰柒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手续。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30日内,双方应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接手续。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之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过渡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包括应履行但尚未履行的)一切债权、债务等问题由转让方承担;自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产生的(包括应履行但尚未履行的)一切债权、债务等问题由受让方承担。过渡期间,标的资产经营损益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5、因办理标的资产转让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归还公司贷款,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资产的原因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上述标的资产中的厂房及宿舍楼无法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已停止对标的资产的使用且未来无相关生产使用计划。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工业用途,目前主要用于对外出租,部分未租出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公司需承担较高的租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折旧摊销、相关税费等,投资回报率极低。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使公司现金回流,公司决定将标的资产予以出售。

  (二)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回笼资金,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目前使用的厂房及配套宿舍楼足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本次出售标的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富杰光电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使公司现金回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陶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执行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上述资产评估机构截至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评估结论确定的评估值为参考,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使公司现金回流。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富杰光电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

  6、《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547号)。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14时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5日(星期四)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

  2、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栩

  电  话:0579-85920903

  传  真:0579-85922004

  电子邮箱:xliu@bangjie.cn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4

  2、投票简称:棒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4)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投票指示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4年12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售30,015,000股,实际配售28,006,271股,配股价格为4.98元/股,共计139,471,229.58元。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义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为581012010105170309的人民币账户134,461,414.55元(已扣除承销商保荐费及承销费4,986,780.74元,上市登记费28,006.27元,另有4,971.98元为承销商多支付的利息,应返还承销商),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印花税共计人民币1,724,889.55元,应返还给承销商的利息4,971.98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731,553.02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6,271.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04,725,282.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浙江义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配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年1月,公司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义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余额4,849.09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姗娥针织”)年染整加工7,500吨服装产品扩建项目;同意全资子公司姗娥针织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姗娥针织“年染整加工7,500吨服装产品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且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姗娥针织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849.09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对姗娥针织进行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姗娥针织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801012501576735)。2019年1月,公司和姗娥针织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姗娥针织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380,358.55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将“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0,061,641.10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存入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801012501576735)。鉴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1012010105170309)余额为0元,且无后续使用计划,为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就该专户原与浙江义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1月配股项目,即“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原计划在公司新厂区实施,利用公司自有土地,拟新建生产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33,030.41平方米,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苏溪镇长府路东侧、苏和路南侧地块。

  2018年度公司决定将“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余额4,849.09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年染整加工7,500吨服装产品扩建项目”,拟实施地点为义乌市苏溪镇苏和路33号厂区内。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半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半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余额4,849.09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年染整加工7,500吨服装产品扩建项目”。2019年1月4日,公司将“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余额”5,006.16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存入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87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项目变更后,原“年产2,000吨锦纶DTY和1,200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已完工但尚未支付的工程费用等,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附表1-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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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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