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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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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5、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管理团队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悉心经营,切实维护广大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下:

  (1)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党建质量

  公司党委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公司改革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通过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品格,提高能力本领;二是注重思想引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服务三农作为业务的重要开展方向;三是抓好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纪律建设,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积极推动监督执纪工作扎实开展。

  (2)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加强风险防范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精神,坚持“合规优先、风控优先、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建立“三道防线”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各业务环节的风控制度和流程,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始终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通过建立风险排查和工作整改的组织体系,实现对各金融业务板块风险防范的有效督导和强力管控。此外,公司不断优化金融业务布局,加强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的管控力度,全面提高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缓释和风险处置等能力,严防重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3)坚定不移推动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建立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能上能下、能高能低、能多能少、能进能出”的用人原则,继续完善各业务板块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坚持落实以MD制度为代表的市场化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加强与行业优秀企业进行对标,参考业内先进模式,打造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此外,公司还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的开发与储备,加快打造专业条线梯队人才库,建立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以保障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

  (4)紧密围绕农业提升整体服务能力

  作为重要的战略性业务,公司农业金融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创新,形成供应链金融、农地金融等特色化业务模式,在普惠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并树立了良好口碑。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努力践行产融结合理念,有力支持了中粮集团产业的发展。此外,随着公司农事一体化业务模式的进一步成熟,农地金融业务的拓展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5)创新发展农业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金融科技业务的布局,积极在农业金融业务领域开展创新。公司通过对数字化转型进行不断探索,有效运用金融科技工具,力求实现上下游中间交易的不间断信息化。同时,公司积极构建业务生态体系,通过整合中粮集团各产业链,实现金融与产业生态圈的高效内嵌,努力打造开放性的产融结合双圈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33亿元、归母净利润5.49亿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会计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相关新会计准则。具体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年初,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置出原子公司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入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重组完成后,中粮资本及其下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47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主持,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6月30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6月30日)》。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万早田、骆家駹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设立投资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投资子公司的公告》。

  七、《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新增、废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新增《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细则》和《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48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1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勃先生主持,列席会议的有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6月30日)》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6月30日)》。

  四、《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50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持有的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纳入计提减值范围的金融资产,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算减值准备。

  (二)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计提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38,7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发放贷款及垫款

  2019年1-6月,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24,208万元。

  2、债权投资

  2019年1-6月,公司对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4,970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364万元。

  3、其他债权投资

  2019年1-6月,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213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293万元。

  4、其他应收款

  2019年1-6月,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6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所持有的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8,7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30,819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19,49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运营将更加稳健。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876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此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51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亿元。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1、公司先后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以下简称“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期货、保险、租赁、采购等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原预计金额为6.5亿元。

  2、受公司2019年业务增长较快以及开展期货新业务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拟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亿元,由原预计金额6.5亿元调整至16.5亿元。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新增交易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

  4、上述新增关联交易已于2019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万早田、骆家駹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中粮集团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83年7月6日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

  4、法定代表人:吕军

  5、经营范围:粮食收购;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21年9月4日)、食用农产品;境外期货业务(品种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2日);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粮集团的资产总额为5,606.35亿元,净资产为1,660.44亿元,2018年营业总收入为4,711.20亿元,净利润为89.61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期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新增期现业务,主要通过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开展现货采购或销售并采用期货交易方式获取收益。

  2、关联保险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保险业务,并收取相应的保险业务收入。

  3、关联采购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采购业务,并支付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费用。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参照下列原则进行定价: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各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拟增加2019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新增关联交易是因公司现有业务增长和新增业务需要,并根据市场化原则开展。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我们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52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为保护公司权益,防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对上市公司造成的风险,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面临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防范其在履职过程中对公司造成的风险,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53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投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投资子公司的议案》。

  一、对外投资概况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设立投资子公司。

  2、上述投资事项已于2019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不导致同业竞争。

  二、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待定(以登记机关核定的最终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4、出资比例:公司以100%自有资金出资

  5、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创业投资基金(以登记机关核定的最终经营范围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投资子公司将立足于公司发展战略,紧密围绕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产业链,积极参与国内外消费、物流、供应链、金融等行业优质企业的投资,实现金融与产业资源的有效对接、相互驱动和融合发展,通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努力回报公司股东。

  2、对外投资的风险

  投资子公司设立运营后,因宏观经济政策、所投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等不确定性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投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公司将推动其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严格防范风险,保障投资安全。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54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说明

  ■

  上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股票简称的变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原因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下属的信托、保险、期货、银行等金融业务亦已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而公司原有的金属材料的机械加工与产品制造等业务已被剥离,故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以及经营范围。

  本次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变更后的    证券简称未与其他上市公司的    证券简称相同或相似,未出现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    证券简称等情形,亦不存在利用上述变更影响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变更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品牌价值,进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公司不存在利用上述变更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目前,“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已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变更预核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公司股票简称,变更后的股票简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为准。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2423”。

  上述变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55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6日-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下午15:00至9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4号保利大厦酒店二层会议中心1号厅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回避表决。上述第1、2、3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上述第4项提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并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其中:议案1详见《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议案2详见《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议案3详见《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公告》;议案4详见《〈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传    真:010-8561702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20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3;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表决意见

  ■

  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填写“/”,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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